裝修網提示:當銷售人員介紹房屋有70年產權的時候,購房者一般會咨詢70年產權是什么意思呢?產權70年是什么意思?70年產權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按照規定,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產權70年要區別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兩個含義,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規定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業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產權年限是個大事情,在買房的時候關注一下自己的房屋還剩下多少年產權,因為70年產權不是從買房之日算起的,而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計算的。開發商從拿地到賣房肯定有一個幾年的建設期,碰到那種爛尾樓,中間停歇的時間更長,買到手的房子產權年限就剩下沒有多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