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哥華買房,你需要了解溫哥華房產交易流程。如果購買房產需要貸款,請先獲得銀行的貸款批準。買方向賣房對為要買入的房產提出購入的報價。買賣雙方對房產買賣條款進行協商并達致交易共識。
1、如果需要貸款才能購買該房產,請先獲得銀行的貸款批準。
2、買方向賣房對為要買入的房產提出購入的報價。
3、買賣雙方對房產買賣條款進行協商并達致交易共識。
4、賣方接受買方的購入條款。
5、買方將有一個預定的時間做他的盡職調查,以給買房解決與滿足所有合同內的事項與條款。一旦買方在合同內提出的事情得到解決與確認,合同條件將被視為沒有問題并完全有效。如果買家發現合同提出的任何條件不能被解決或接受,該交易通常是可以被視為作廢。
6、買方將在24小時/1個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把訂金交給自己的經紀所屬的公司。該筆訂金將會以被托管在房地產經紀所屬公司信托帳戶中直到交易完成。在溫哥華。訂金通常約為約定購買價格的5%。
7、買方和賣方將任命法律代表進行交易處理。
8、買方將需要指示律師如何填寫房產上的產權人說明。 (買家對他們的財產權登記如何登記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名字。
9、賣方的律師取得的買方產權人的說明后,為賣方準備產權轉讓(簽字)文件。
10、賣方與其律師執行(簽字)產權轉移。對于不在該市的買家進行購房時,文件可以被快遞到買入方的地方,但他們和所有簽名都必須由加拿大使館或由加拿大獲得公證資格的法律代表作出見證。
11、按揭文件的預備完成和得到終確認。
12、買方的律師向買家提供“買賣賬目清單“進行審查和批示,清單表明買家獲得的信貸后,買方需為了完成交易需要的現金及需要繳付的相關費用。
13、買方按照“買賣賬目清單”簽名執行轉讓程序、進行按揭貸款以及付清需要完成交易的現金余款。
14、交易的現金余款匯入賣方律師根據買賣條款暫提供的信托賬戶。
15、如果賣方的房產有抵押貸款,賣方的律師將從買方收到的資金支付賣方的抵押貸款。
16、產權轉移給買方。賣方將收到律師發還的出售收益。
17、賣方根據合同上雙方同意的日期交房,通常在成交后1-3天。
注意事項
房產交易稅的算法為首$200,000以內收取1%,超過$200,000的部分將收取2%。
若賣家為非居民,賣家交割物業前需要申請結關證書,收費標準按根據辦理的復雜程度,由賣家支付$300-$1000不等。
合并銷售稅是聯邦銷售稅及省銷售稅的總和。合并銷售稅在卑詩省是12%且只針對新建房屋,由加拿大稅務局征收。房屋買賣方面所產生的一些其他費用亦需加上合并銷售稅,如:公證費,經紀人傭金,物業費,住宅供熱燃料,商業租金,煙霧報警器,滅火器,修理,有線電視,因特網,電器,煤氣,翻新,粉刷和其他專業的服務等。
房產稅是每年由市政府征收,每個城市有不同的稅率。房產稅和房產交易稅之間的區別在于,房產交易稅是省內房產交易生效時一次性征收的費用,而房產稅是每年支付給當地稅務局的,它是由當地價值評估機構所評出的價值結合當地稅率計算得出。房產稅的金額可以每年都不一樣,但通常是在房屋市場價的0.5%-2.5%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