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也許都聽說過購買二套房可以有一定的政策優惠,但是究竟什么情況下銀行才會認定為二套房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具體的七種情況吧!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二、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后再貸款購房
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于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三、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四、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后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五、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后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
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夫妻雙方結婚后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后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只要央行的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
那么即便離異后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