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小產權房是不具備房產抵押貸款交易權的。名為小產權(或鄉產權),沒有產權證明,僅有一紙銷售方的出售合同,并未受到房管單位的認同。而這類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規劃等情況,對低收入的人群好不容易存到買房的錢,或者是貸到了借款,轉眼被政府征收,購房者還未享受就被處理,也得不到賠償,對金融界來說也可能收不回借款,因此故金融機構一般不會對該類房產抵押放貸。
根據規定,產權屬性不明確的房產無法用作抵押。
從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處了解到,試點治理小產權房以及啟動全面清理工作都在加緊進行,政策大致方向是先清理在建和未售的、侵占了耕地的,以杜絕小產權房的繼續發展,再分情況治理已售的小產權房。
購買不能按揭貸款 購買小產權房為何不能按揭貸款?
長春小產權房是不具備房產抵押貸款交易權的。名為小產權(或鄉產權),實為無產權,這就是該類房產存在的尷尬,沒有產權證明,僅有一紙銷售方的出售合同,并未受到房管單位的認同。而這類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規劃等情況,就面臨灰飛煙滅的風險,故金融機構一般不會對該類房產抵押放貸。
根據規定,產權屬性不明確的房產無法用作抵押。產權不確定的房產主要包括:未滿5年的經適房、小產權房、不能提供購房合同、協議的已購公房、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租賃而來的廠房、辦公用房等。因為產權屬性不能確定,所以不具備申請房產抵押貸款的先決條件。
購房者若辦理按揭貸款,前提是開發商所開發的這個樓盤與這家銀行有準入合作。對于小產權房,由于開發商不具備銀行需要的“五證”、“兩書”,所以銀行不可能與其合作,市民購買這樣的房子自然不能在銀行按揭。
小產權房與正規的商品房有何區別?
正式批準和受法律保護的,是大產權房。大產權即擁有房屋全部產權,購房者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可以合法進行二手房交易。這類房是70年產權,可以使用公積金與按揭貸款。大產權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收成。
小產權房是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交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該房持有者只擁有房屋的使用權,而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雖然其售價遠低于商品房,但小產權房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一是很難在市場上轉讓,二是一旦小產權房所在的土地改變用途,很難得到賠償。因為它不受法律保護。消費者即使是自住,購買小產權房也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