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居民拆了承重墻,樓棟居民慌了,紛紛尋求幫助。記者昨從五里廟派出所了解到,轄區揚子頤和苑小區一戶居民裝修時拆了承重墻,引起居民驚慌報警。記者調查發現,如今因裝修拆承重墻引發的鄰里糾紛不時發生。對違規裝修查處,我市多部門已有明確責任劃分。
裝修拆除承重墻引發糾紛
近,揚子頤和苑小區9棟居民發現,該樓棟一戶居民在裝修,有敲打的聲響,貌似要拆墻。居民們實地察看發現,這戶居民是在拆除承重墻,“拆除承重墻,有較大安全隱患。”居民多次找裝修工人商討,對方均不予理會。見此情形,居民們趕緊向物業報告,并向廣陵區城建局反映。
上月29日,廣陵區城建局工作人員前往該戶居民家中查處拆除承重墻的行為,剛開始施工人員并未配合。終,五里廟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責令施工人員孔某將拆除承重墻的機器拆除,并配合城建局工作人員工作。
物業有義務進行監督和管理
記者昨了解到,查處過后,該戶人家目前正將墻體恢復原貌。據了解,對于住戶擅拆承重墻的行為,揚子頤和苑小區物業也曾作過勸阻,但業主依然我行我素。
打通承重墻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居民該如何維權?揚州大揚律師事務所周俊律師表示,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如破壞承重墻都可能危及整棟樓的安全,物業作為小區管理方有義務進行監督和管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依法處理。由此可見小區物業應該重視這樣的問題,勸阻業主不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或向房管部門投訴。
裝修開工前應辦理登記手續
記者了解到,我市自2016年11月正式施行的《揚州市住宅物業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款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住宅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
“如果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拒不辦理登記、批準手續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按照臨時管理規約或管理規約,禁止裝飾裝修施工人員、裝修材料等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市物業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違規裝修行為如何處理?市物管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住建部修訂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物管公司一旦發現業主敲擊承重墻等現象,應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實后果或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來源:揚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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