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本市新房和二手房交易量大幅上升,家庭裝修及家具消費需求增加。記者從消協系統獲悉,消費者對家庭裝修和家具產品的投訴明顯增多,成為近期的熱點。本報也接到不少這方面的反映,主要反映的問題有,裝修工程質量差、裝修單位毀約、家具經銷商不誠信、家具制作使用劣質材料填充等。
工程質量差 裝修單位毀約多
郭先生于今年3月份與一家大型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工程完工郭先生一家入住后,發現了幾處工程質量問題,如衛生間鋪設的墻磚大面積出現空鼓現象。針對此質量問題,郭先生要求裝修公司維修。裝修公司認可維修,在維修過程中,衛生間內的坐便器、洗手盆、浴室柜、熱水器、淋浴器、散熱器等設施需要拆除和重新安裝,由此給郭先生一家的生活造成影響,需另租房居住。根據《合同法》及《建設工程管理條例》,裝修公司應承擔維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裝修公司則堅決反對承擔賠償責任,但又拿不出有力的依據,就強詞奪理的解釋為,在保修期間,只能維修,不能賠償。郭先生投訴的問題至今未能解決。
消費者吳先生去年年底通過一個裝修網與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為住宅裝修,全款為3萬元。裝修公司當初承諾一次性交全款待裝修完工后,就返回一半裝修款(即1.5萬元)。裝修完工后,在吳先生的多次催要下,裝修公司分兩次返款9600元,尚差5000多元未返。之后吳先生再次催要時,該裝修公司已經人去樓空,不見了蹤影。
消費者黃先生反映,今年6月與北京一家大型裝飾公司天津分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為自己的新房裝修,但是在裝修過程中,裝修公司在合同外擅自增加項目并收費,而事先并沒有告知黃先生,致使黃先生不認可,雙方產生糾紛。目前黃先生已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消費者郭先生今年6月初與塘沽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合同約定裝修時間為一個月。裝修公司不但以各種理由多要裝修費,且一直拖延工期,直到8月份裝修才只進行了一半,且裝修工程質量粗糙。郭先生找裝修公司老板理論,卻遭到破口大罵,令郭先生非常氣憤。
今年8月,李先生預購買一套二手房,與本市一家大型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意向,但并沒有簽訂規范的裝修合同,裝修公司收取了訂金及設計費1萬元。因為購房期間發生變故,致使李先生的房屋并沒有買成,近日要求裝修公司退款,但遭到拒絕。結果李先生房沒買成,還白白花了1萬元裝修費。
經銷商不誠信 家具制作粗糙
張女士在東麗區一家裝飾城訂購了一套布藝沙發。沙發送到家,張女士就聞到一股刺鼻氣味,商家稱“放幾天就好了”。但數日過后,刺鼻氣味依舊,拆開沙發外套,發現里面填充的海綿又黑又臟,正是這“黑心棉”散發的味道。張女士還發現該產品沒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廠名、廠址等信息,于是要求商家為其退貨。商家稱,沙發質量問題需鑒定才予以退貨。終經消協調解,商家為消費者辦理退貨。
消費者徐先生今年3月在家博會花4萬元購買一套家具,該套家具大衣櫥標注的主材為“水曲柳”,輔材為“橡膠木”,家具送到家后,徐先生發現大衣櫥的主材不完全是“水曲柳”,其中夾雜其他木料,為此進行投訴。
今年7月,消費者尚女士在大港一家具商場花1萬多元購買一套臥室家具,家具送到家后發現,有幾處地方有開裂和掉色問題,找到經營者要求維修或退換,經營者卻不予解決。消費者龔女士于2015年6月在西青區一家具商場花7000多元訂購一套家具,因當時房屋正在裝修,故沒有讓商家送貨。今年8月再要求送貨時,發現商場關閉,那家家具廠已經查找不到了。今年6月杜先生在北辰一家商場花1000元購買一個沙發,貨送到家后與樣品嚴重不符,找經銷商要求退貨被拒絕。
消協工作人員經分析,家具投訴多的原因為,個別廠商送檢的產品或擺的樣品合格,但日后銷售的產品或送到消費者家中的產品不一定都合格。家裝投訴多的原因為家裝服務價格缺乏統一標準。多數市民住房裝修時都采取“包工不包料”的辦法,裝飾材料由消費者自行購買,施工單位在材料費上無文章可作,只能在服務費上打主意,加上沒有統一的服務價格標準。另外,一些家裝公司做宣傳時稱優惠多多、價格便宜,而實際工程中卻隨意增加項目,超預算與其廣告宣傳不符,產生糾紛。針對目前家具家裝市場的現狀,提醒消費者,購買家具時發票上一定詳細注明家具材質和樣式,而進行家裝時更要在合同上注明服務標準。(來源:天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