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保障網訊:日前,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發布了《2019年季度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分析》,數據顯示,家具類投訴居高不下,占日用商品投訴的
56.96%。
例如,今年1月,長春市消費者宋女士投訴稱,其于2018年9月1日在騰森實木家具購買了一套家具,使用了三個多月,因質量問題調換了兩次,依然存在沙發墊變形等問題。宋女士還發現購物單據上標稱沙發是實木材質,實際沙發并不是實木的,宋女士要求退貨,商家回復只能維修。宋女士遂投訴到長春市二道區消協。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商家為消費者退貨并返還貨款8080元。
記者發現,一直以來,家具類投訴數量有增無減,家具市場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售后服務并不完善,遇到糾紛時,商家多是一推再推,久拖不決。
從投訴統計數據來看,家具類投訴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一是產品質量、交貨時間等與合同約定不符。如商家在制作家具過程中對原材料進行掉包、顏色不匹配、尺寸存在誤差、商家制作周期過長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等。
二是計價方式存在“貓膩”。銷售人員報價時往往只告訴消費者每平方米使用材料的價格,而定制家具所使用的金屬扣件、軌道、合葉等配件則需另行收費;或者商家先以低價套餐吸引消費者購買,之后再向其推薦套餐外產品或高價配件來賺取利潤等。
三是售后服務流于形式,家具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往往只修不退或采取拖延、敷衍的態度,不及時維修或調換。此外,商家一般會要求消費者在家具送貨安裝前預先支付全款或大部分款項,部分商家在錢到手后便消極應對消費者訴求,要求退貨退款更是困難。
專家提示消費者選擇家具時要注意四點事項:
一是購買場所要正規。消費者選購家具盡量到正規的大型商場、賣場,選擇有經營資質、信譽良好的經營者,不要貪圖便宜購買沒有任何保障的家具商品。
二是簽訂合同要詳細。在購買家具商品時,要簽訂書面合同,并在合同中詳細約定產品質量、環保要求、交貨期限、違約責任、“三包”規定等相關條款,對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要以簽訂補充合同的形式進行確認。
三是交貨查驗要仔細。購買的家具到貨后,要當場查驗是否與購買的家具一致,尺寸是否合適,是否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等情況。
四是相關票據要留存。要妥善保存合同、發票等購物憑證,以便發生糾紛時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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