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從本月起,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一系列新舉措,真正做到把職工繳存的錢有效用于購置住房,同時降低貸款風險。
本月開始停辦部分非住房消費類提取和裝修貸款
為了使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物盡其用”,從本月開始,太原將停止辦理部分非住房消費類提取和裝修貸款。
停止辦理的提取類別包括:停止辦理享受城鎮生活保障、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因見義勇為造成人身傷害、本人或直系親屬發生不可預見災難性事故和外來務工人員5種類型的住房公積金提取。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調整中停辦的業務,主要是非住房消費類的提取業務和非購房類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目的在于把資金更加有效地投放到職工住房消費領域。
需要注意的是,停止辦理裝修貸款,借款人如能提供2017年1月31日前更換的不動產權證書、太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受理單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證明是因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導致申請裝修貸款時間超出通知規定的,預審通過后可作為遺留問題辦理。
目前有5家銀行可辦“商轉公”貸款
1月9日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與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署了《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這意味著商業住房貸款客戶可于1月9日起按照中心規定的受理條件申請商轉公貸款。而在此前,已有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可辦理,至此,太原共有5家銀行可以辦理“商轉公”業務。非簽署協議銀行,暫停受理其按揭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住房類商業貸款客戶的“商轉公”貸款申請。為保證商業貸款的市民利益不受損失,各相關商業銀行需要及時與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辦理簽署《商轉公貸款合作協議書》相關事宜。
此次,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商轉公”貸款額度進行了調整。“商轉公”貸款額度調整為原商業銀行貸款的剩余本金金額,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償還商業貸款的,須將商業貸款余額償還至公積金貸款額度以內。按照新的“商轉公”貸款流程,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貸款資金直接劃轉至《商轉公貸款還款協議書》記載的商業銀行賬戶,不再將貸款資金支付到借款人個人銀行賬戶。
辦理“商轉公”申請時,申請人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原件、近3個月償還商業貸款憑證原件、商業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原件,以及借款人與提供商業貸款的商業銀行簽署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換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協議書”。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預審預約
從今年1月起,太原繳存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預審預約。
繳存職工申請個人貸款提交的核心要件在預約時進行預審,要件涉及借款人繳存情況、借款人征信報告和購房消費行為的報備資料(包括新購商品房手續、經濟適用房項目報建資料、拆遷安置手續、二手房交易手續和商轉公申請手續)。應約分理處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預約服務的,需要提前一個工作日告知申請人,并做相關解釋。若預約人超過約定時間未到場的,視為主動放棄預約服務。預審預約必須借款人本人申請。
此次還調整了貸款申請條件和時限。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未結清的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結清后才可在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除商轉公貸款外,其他貸款品種的申請時限調整為住房消費行為在申請貸款之日前三年內均可申請貸款。(來源:
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