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了一套別墅,聯系上裝修公司完成設計,簽訂合同后,就等著裝修好了能搬入新家,享受新的生活??墒忻駨埾壬谘b修過程中因兩根電線,引發了一連串麻煩事。
兩根“客串”電線引發不快
張先生購買別墅后,經友人介紹,與相城區某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雙方約定好工期,包工包料總價為43萬元。裝修公司如期進場開工,在施工做到水電時,張先生一名懂行的朋友看到,有兩根電線的品牌與合同所標注的不符,于是張先生找裝飾公司負責人交涉,把其他不滿意的地方也一并提出來,要求解除合同。
不料,此后他家里出現了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據張先生愛人介紹,事后裝修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經常讓人上門拉掉她家電閘,還把她家的鎖用502膠水粘住,為此她報警兩次,警察上門調解后,裝修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又對她進行“敲詐”。無奈之下,他們找到相城區消保委元和分會,要求工作人員介入調解。
裝修公司:未經同意有其他公司進場
張先生所說的“敲詐”證據,是一張15萬元的報價單。在消保委工作人員溝通中,裝修公司負責人表示,兩根電線確與合同約定的有出入,他們承認是監管不到位,有可能是在購買材料時,銷售方拿錯了,夾雜在里面,施工時也沒有仔細看。不過對于存在的缺陷,他們愿意進行更改,沒想到張先生直接就寄了一封函,單方面取消合同,還不經他們同意,讓其他裝修公司進場,因此他們才去阻止。
這名負責人稱,因為顧客在沒有終止合同的前提下重新找人施工,屬于違約行為,15萬元的報價單包含相關裝修違約金,原合同中贈送的1萬元設計費,也因終止合同不能享受,此外其中還包含已購的材料費和人工費。若費用未付清,合同無法解除。
約好調解終仍不歡而散
經消保委工作人員多次溝通,日前,雙方約定了具體的時間到辦公室現場調解。結果到了當天下午約定的時間,張先生一方有多人準時到場,可裝修公司卻爽約了。經再次聯系,負責人表示因之前受到張先生一方“恐嚇”,認為調解已無必要。對此張先生稱是自己母親先收到了對方的“威脅”短信。
隨后在張先生一方離開不到15分鐘,裝修公司相關人員卻又來到了元和分會辦公室,仍堅持原來的訴求。隨后雙方表示,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起糾紛。
編后語多換位思考相互理解
元和分會工作人員表示,類似的裝修糾紛近期較多,其中有工程時間違約,有裝修質量問題,有尾款拖欠引起的消費糾紛。有些消費者在工作人員的勸說下,能和商家協商解決,認為買個房子不容易,圖個平安和諧;有些消費者認為是裝修公司的差錯,一步也不讓。對于裝修公司,有的認為消費者前期款項已預付,因多種原因誤了工期,又不愿好好解釋,典型的“錢到手狠”;有的還反過來抱怨消費者過于吹毛求疵。不管是消費者還是裝修公司,希望雙方都站在對方的角度上多想想,這樣有助于化解糾紛,幫助解決問題。(來源:蘇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