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珍貴牌匾,被樓上漏下來的水浸泡后,黯然失色。昨日,在廣體運動城702室,看著來之不易的文物,廣東省科學探險基金會工作人員梁女士連連感嘆,“前后漏了6次水,損壞的地方沒及時修好,受損的文物也沒有賠償。”更讓她氣憤的是,出租方廣州體育學院一直沒有解決問題。
被樓上漏下來的水浸泡受損的文物,沒有得到及時的修復和賠償。
租戶裝修頻漏水文物被損壞
廣東省科學探險基金會辦公室位于廣州大道中1270號廣體運動城702室,出租方是廣州體育學院。梁女士說,去年4月27日,他們的辦公室的天花板漏水,淋到了22塊清朝、民國年間的古董,其中有7塊遭到不同程度濕透、浸泡。
造成漏水的是樓上806室的廣州市瀠瑋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漏水事故發生后,該公司負責人和廣體后勤部負責人到現場察看和處理,并答復不會再漏水。但令他們想不到的是,此后的5月2日和8日,天花板再次先后兩次漏水,22塊古董遭受浸水。
據工作人員估計,漏水事故起碼導致文物損失數萬元。一年多來,盡管廣東省科學探險基金會工作人員與廣體學院多次協調,但卻一直沒有解決問題,雙方糾紛不斷。
廣體協調沒能達成一致意見
去年6月21日,廣體后勤公司回應稱,損失發生后,“我司立即積極與瀠瑋公司協調,瀠瑋公司已向貴方書面確認其裝修行為造成貴方損失的事實,并已對裝修行為造成702室內裝修的損壞進行了修復。”但受損的文物應由誰賠償,后勤公司并未提及。
廣州體育學院后勤服務處處長張勝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漏水事件發生后,后勤公司查看了現場情況,并進行了協調。“大家都是租戶,(漏水)不是有意造成的,本著互助互諒的原則,希望能進行協調。”
張勝洪說,但在協調過程中,雙方沒能達成一致的意見。“現在已經在走法律程序,法律的判決是公平公正的。”至于漏水造成文物損失,廣體是否存在責任?張勝洪稱,“我也不是當事人,不了解當時的情況。”
律師說法裝修方直接侵權應追責
因為樓上裝修事故,侵害樓下居民利益,此情況并不少見,如何劃定責任?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峰劍認為,此案中,樓上用戶因裝修問題導致漏水,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是直接的侵權方,應當追究其責任。
周峰劍說,廣州體育學院和原始承租人如果存在一定的過錯,比如承租人在裝修時,沒有提醒其應當注意的問題,或者樓房本身的一些問題,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
另外,裝修公司是否有資質也是應當考慮的問題。如果沒有資質,那就要追究承租方的責任;如果有資質,因裝修導致漏水,影響到其他人,那也可以追究裝修公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