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發(fā)布《江蘇省住宅裝飾工程合同》和《江蘇省家政服務合同(員工制)》示范文本,過去易被消費者忽略的“盲點”,通過統(tǒng)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浮出水面”,裝修公司和家政公司難再鉆法律“空子”。
隨著家政行業(yè)日益火爆,家政亂象頻出,相關投訴呈上升趨勢。據(jù)統(tǒng)計,去年我市消協(xié)共受理家裝服務類投訴38件。那么,家裝家政行業(yè)有哪些“合同陷阱”?哪些維權案例可供警示?如何保障雇主和被雇傭人員雙方權益?
案例
工程竣工入住未驗收“被合格”
前不久,市民王先生拿著一紙裝修合同找到市消協(xié),稱家里裝修出現(xiàn)質(zhì)量問題,滲水到鄰居家,被要求賠償。“滲水是裝修質(zhì)量問題,應該有裝修商家承擔。”市民王先生說,當初,裝修是托熟人幫忙,沒驗房就直接住了。
裝修合同條款復雜眾多,其中一條款寫著:工程竣工后,甲方(消費者)未經(jīng)驗收擅自使用,視為甲方驗收合格。王先生這下傻了眼:不小心掉進了“合同陷阱”。
分析
別讓格式條款限制了你的權益
“住宅裝飾裝修行業(yè)有幾種不公平格式條款為常見。”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裝修材料的選購上,存在施工方利用合同格式條款限制或者剝奪消費者采購材料的自主交易權、自由選擇權;當消費者行使選擇權利時,還設定了加重消費者責任的違法條款,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案例
裝修費預估價六萬終要“掏”十萬
近日,市民李小姐來到邗江消協(xié)投訴,她與一家裝飾裝潢公司,簽訂了住宅裝飾前期預定和圖紙設計合同,交付了定金2000元。“當初測量了房子后設計師告知預估價大概6萬元左右,等到一次確認設計圖時,莫名增添了修改項目,報價10萬元左右。”市民李小姐表示,報價超出預算,想換一家裝修公司。
而裝修公司則認為李小姐是對公司經(jīng)過實際測量和仔細核算后給出的10萬報價不滿意,不符合當初約定的退款條件。經(jīng)調(diào)解,商家退還部分定金。
分析
超出預算一定比例,裝修公司系違約
對比剛頒布的《江蘇省住宅裝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報價單是裝修合同的神秘部分。“一些裝修公司為了招攬生意,在合同簽訂前,千方百計壓低預算,等合同簽訂后,施工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比預算多了很多。”邗江消協(xié)相關負責人說。
示范合同對以上“玄機”逐個“擊破”。例如,在報價單的簽字欄處,明確提醒裝修者,“對不包含及需另付費用”等字樣充分注意。同時,對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超出預算的部分做了明確約定,超出預算一定比例的,裝修公司要承擔違約責任。
案例
高薪月嫂“上崗”半月悄然而去
“上個月,為剛出生的寶寶請了一個月嫂,支付每月9000元工資,家政公司承諾不滿意可以免費換月嫂,直到滿意為止。”30歲的秦女士說,誰料,“請”走個月嫂,第二個月嫂等了一個星期。剛做了半個月,月嫂說要周末休息,一去就再沒回來。“不來的真實原因不清楚,但曾聽月嫂抱怨‘抽成’太少,太辛苦,也沒有什么保障。”
分析
公司為家政人員買保險承擔責任
“修訂后的合同既通過試用期、重新體檢、更換家政人員、保護家庭成員等條款維護雇主的合法權益,還通過投訴、培訓、保險購買等條款明確了家政公司的管理責任。”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
例如,合同中對雇用保姆,合同可設置試用期,試用期內(nèi)保姆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雙方約定的調(diào)換條件,家政服務機構(gòu)應在雇主提出調(diào)換要求后3天內(nèi)予以調(diào)換,調(diào)換后試用期重新計算,同時也保障家政服務員的休息時間、加班工資、工作條件、免責條款等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家政服務公司要為家政服務員按法律規(guī)定購買保險。如果家政人員違法行為造成雇主損失,家政公司應協(xié)助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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