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先生購買的某衛浴品牌的售后安裝單上顯示,上千元的產品共花費了500元的里程費、安裝費和配件費。
某品牌銷售員在已經打印好的合同上手寫“司機收運費150元”、“全款已付”字樣,但其實并不具有法律效益,一旦產生糾紛,消費者有理難辯。
增項,向來是裝修的一大痛點。光是墻體改造、地面找平額外收費、水電改造多走了兩圈線,就能一下子超出大幾千了,就別提那些“不做不好看,要做就得單收錢”的項目了。不過,這都是“一把一利索”的事兒,沒經驗也好,認倒霉也罷,“肉疼”一次也能撐個十年八年。但還有些增項,那就真是積少成多,躲也躲不過的了。
消費者樂先生家的裝修已經進入尾聲,衛浴、櫥柜、地板都陸續送來了貨,其他的家具也都進入了生產階段。按道理來說,安心地等著就好了,但樂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廣廈時代》,又一輪糟心的經歷開始了。
運費+遠程費 收得很糊涂
樂先生家住北六環外,距離常逛的家居賣場大概40公里。很多品牌在店面中都公示出了送貨到北京市各區縣,或是到外省的運費,大多是五環內免費,五環外按距離逐級增加運費。從賣場到樂先生家里,通常都會被收取100-200元不等的運費(遠程費)。
收運費本身這件事兒,并非不合理。雖然物流業發展迅速,但隨著人工成本增加、油價上漲、工廠搬離北京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加上大件物品運輸存在一定難度,收取運費有時候確實是必要的。就連某知名電商的包郵政策,也已經從兩年前的“購物滿49元”漲到“購物滿99元”了,為動輒上萬甚至數十萬的家具訂單支付一兩百元的運費,消費者普遍都可以接受。
當然也有特例,有一次樂先生在某品牌購買的主材較多,和銷售員比較聊得來,在談到運費時,銷售員主動提出申請為其減免運費。雖然撈得個便宜,但這不禁讓樂先生心生疑惑:運費多少難道不是公司的明文規定嗎?銷售員說免就可以免掉嗎?自己之前交的運費,到底是不是必要的?
在采訪中,我們了解到,很多商家的倉庫其實就在六環附近,甚至在近郊,一定程度上離六環附近消費者家更近些。這樣看來,單純以收貨地點距離市中心的遠近作為收取運費和遠程費的依據,有時并不客觀。在購買時與銷售員仔細溝通,也許多少能為自己省點兒錢。
每個居家設備的安裝費花上大幾百是常事兒
促銷的時候銷售員才不會提前跟你講
樂先生正好趕上了春季裝修的賣場大促銷,于是就買了不少大品牌的打折貨,尤其是進口的衛浴產品。這下問題就來了,安裝怎么辦?自家的工人沒安過這么“高端”的馬桶,生怕磕破碰壞;德國的一套恒溫花灑,怎么接冷熱水、在多高的地方打孔都是有講究的,自家的水電工、安裝工也確實沒經驗。
來送貨的工人通常會撂下這樣幾句話:你的工人買合適的工具和配件倒也不是不能裝,但由于他們安裝而導致的產品不能用、不好用我們不負責任。反正大多數客戶都是讓我們給裝,使用階段出了問題我們管修。
這時,任何一個消費者包括樂先生在內,都會心里打鼓,要不就讓專業的工人給裝了吧。但一問價格才知道,這些進口品牌的安裝費“簡直可以上天”——馬桶300元一個,花灑400元一個,兩個衛生間算下來,安裝費一共1400元。當初購買時覺得折扣力度真大,算上運費和這安裝費,好像折扣也真的不那么誘人了。
《廣廈時代》對這些主材的安裝費做了個統計,從賣場購買的常規品牌,馬桶、浴室柜的價格通常為100元,花灑稍貴一些,在200元左右,進口品牌基本要在此基礎上翻倍。鋁扣板按平方米收費,暖氣按組收費,淋浴房、櫥柜大多都是免費安裝……有的銷售員會告知消費者具體數額,有的則只說“會收取安裝費”,當消費者默認“安裝費大概只有百八十塊錢”的時候,可能掏出兜的就遠不止這么多了。所以,在購買需要安裝的家居產品時,一定要與銷售員確認好安裝費用,根據自己情況選擇是否需要安裝服務。要知道,從主材到家具,再到家電,需要安裝的東西數量可真不少,如果不提前了解,白白扔出去幾千元都很正常。
“不含零配件單獨收費”幾乎是必花項目
常常是挑選完畢交了訂金才知道
馬桶、面盆龍頭、菜盆龍頭、熱水器的安裝都需要角閥,50元一個也不貴,但購買產品時幾乎都不含。樂先生告訴我們,自己為兩個衛生間配了近10個角閥,這些都需要單獨購買。既然是必需品,為什么不放在產品里一起賣呢?對此,銷售員給出的解釋是“我們從來都單賣”。
走訪市場的時候,《廣廈時代》了解到,類似的情況特別多。賣手持花灑的通常都不帶淋浴軟管,原廠的也可以買,但是價格偏高;賣馬桶的通常都不帶角閥,銷售員會建議消費者在店面內配齊,價格確實比網上或者建材超市貴。
夸張的是,連玻璃膠這種基本的密封用材,都需要額外收費。樂先生說,安裝工人在為浴室柜和墻面交接處做密封時,問自己是要普通的膠還是進口的膠,樂先生問了下二者的區別,工人的回答讓人哭笑不得:“普通膠不環保,時間長了還會發霉變黑,進口膠不會。”當然,不出意外,這種情況下普通膠免費,進口膠則是要收費的。但怪就怪在,既然普通的膠不環保,還會變黑,為什么商家要一直用呢?整天說自己的產品設計如何新、品質如何好,在搬進消費者家中后,卻在細節上頻出槽點。既然有的品牌無法在服務環節做出進步,那么正在裝修的消費者還是自己買幾管優質玻璃膠囤著吧。
【質疑】
明知道是不要不行的“增項” 商家為何不明明白白寫進合同?
以上提到路費、遠程費、安裝費、零配件及材料費,在樂先生手上的訂單里,沒有一個品牌是寫在合同中的。即便這些額外收費有據可查,如店內公示、公司文件等,但終落實也只是口頭或是送貨時的一張“驗收單”。
樂先生之前交過的運費,有的交給了司機,有的交給了銷售員,如果跟銷售員聊熟了就可以被減免的話,那么終是給了公司還是被私吞?有幾個訂單是在樂先生的強烈要求下,銷售人員才在合同上寫了“已付運費×××元”,但在合同上手寫補充的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呢?這些,如果已經被裝修搞蒙的消費者,往往都已經無暇考慮,只能被牽著鼻子乖乖交錢。
可以理解的是,很多品牌銷售、配送和安裝是三個不同的公司在運行,各收各的錢并沒有錯,但既然每個環節的價格都是明碼標價,為何不能將這些細節通通寫進合同呢?心里沒底的送貨安裝環節,嚴重影響著消費者裝修購材的心理感受。
畢竟家居建材的運輸安裝比一般消費品更加復雜也更加需要專業度,對消費者來說,白紙黑字的踏實,總好過口頭的一句承諾。也許各大家居賣場是時候完善一下家具建材銷售合同和交款憑證了,這些購買過程中的“增項”雖然不比裝修的數額龐大,但積少成多、積小致巨,這筆賬就難算了。(原文轉載自鳳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