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一小區(qū)業(yè)主買下14樓同層4套房,想打通建500平方米“豪宅”,并且已將4套房子打通,多面墻體被破壞。但卻遭到住在該樓的其他業(yè)主投訴,稱擔心樓房安全。如此裝修到底存不存在安全隱患?昨日,鄭州晚報記者再次走訪該小區(qū),并跟隨房管、城建等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了現場鑒定。
4套房子已被打通
入戶大門直接安在了電梯間旁邊
施工方出具的鑒定報告貼在門口
民警已封鎖施工現場,停工等待鑒定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恒升府第小區(qū)13號樓,整棟樓共有17層,每層均為兩梯四戶。記者剛從14樓電梯出來就發(fā)現,不僅整層4套住宅被打通,就連屬于公攤面積的走廊也已被業(yè)主圍進自家的住宅面積,入戶大門直接安在了電梯間旁邊,除了應急通道和兩部電梯外,整個走廊,甚至水表房和電表房都被圈進了該業(yè)主家中。
該小區(qū)物業(yè)公司工作人員說,這一層都被同一個業(yè)主買下了,共有4套房:2套137平方米,2套120多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560平方米。
住在17樓的孫女士說,從3月初開始,裝修的聲音便在這棟樓響起來,砸墻的聲音尤其巨大,讓樓上的業(yè)主開始擔憂,一直到3月中旬,砸墻聲還是不絕于耳。
不僅如此,家住樓上樓下的居民還發(fā)現墻角出現了一些細小的裂紋,業(yè)主們到14層查看,才發(fā)現14樓的4套住宅全被打通了。業(yè)主們開始紛紛找上門來理論,但施工工人并不理睬,一直到3月17日,有業(yè)主報了警。
“接到報警后,我們就來現場了解,但房屋結構屬于專業(yè)問題,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尚無證據支撐,無法構成立案條件,現在只能停工,做鑒定。”
豐產路派出所的民警對施工現場進行了封鎖。
業(yè)主未露面,同樓業(yè)主質疑施工方出具的鑒定報告
按該地段房價估算,4套房子共計600萬元左右,如此土豪的業(yè)主,卻遲遲未能露面。
“當時警方調停后,他們仍然繼續(xù)施工,至今砸了至少12面墻。施工工人說業(yè)主回老家了,不在鄭州。”
17層的業(yè)主郭先生說,施工負責人拿出一份3月25日出具的河南省房屋安全鑒定站鑒定報告,檢測結論是:恒升府第13號樓14層拆除填充墻體未對主體結構承重體系產生破壞,不影響其主體結構承載能力。
施工方向業(yè)主們解釋,他們砸的都是填充墻,沒有承重墻,所以問題不大,而這份鑒定報告就是業(yè)主委托專業(yè)機構做的,為的就是打消鄰居們的疑慮。但問及其施工資質,他則支吾起來,這份鑒定報告也沒有讓其他業(yè)主們信服。
“誰知道他從哪兒找的人鑒定的,這整個一層的墻都沒了,鋼筋都鋸斷了,還能結實嗎?他們說不影響,怎么可能?”業(yè)主孫女士說。
如果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物業(yè)公司應及時阻止
鄭州市城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房屋經驗收合格后,業(yè)主裝修房屋,物業(yè)公司應該向裝修業(yè)主提供一張房屋結構圖紙,圖紙上對承重墻和非承重墻有明顯區(qū)別。業(yè)主裝修砸了承重墻,影響到房屋的結構安全,物業(yè)公司應及時阻止。若阻止無效,應向房屋管理部門反映。
對此,金水區(qū)房管局房屋安全管理科的工作人員說,根據《鄭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職能部門只能針對房屋承重結構進行監(jiān)管和處罰。對于這些非承重墻的影響,他們也無法可依,也不敢下斷語。
昨日,金水區(qū)房管局也派人來現場了解情況,說砸的不是承重墻,室內梁柱都保留了。但對于業(yè)主的質疑,他們指定了業(yè)主到設計院進行鑒定,目前只能等報告出來后再進行解決。該層房屋已鎖門停工,鑰匙由警方保存。
了解一下
如何判斷承重墻?
磚混結構的房屋中,墻體厚度超過了24厘米的磚墻,都是承重墻。非承重墻厚度則在8、10、12厘米不等。在進行拆改項目時,這些墻千萬不能拆,也不要在這些墻上開窗、開門。家居中的一些輕體墻也承受著建筑的重量,尤其是梁柱位置處的輕體墻。隨意拆除這些墻體,會破壞掉整個建筑的承重結構。
裝修圖紙中的粗實線就是承重墻,細實線或虛線標注的則為較薄的非承重墻。敲擊墻體通過聲音判斷,有清脆的大回聲的是非承重墻,沒有太多回聲的則是承重墻。外墻以及和鄰居的公用墻都屬于承重墻,衛(wèi)生間、儲藏間、廚房及過道的墻體一般為非承重墻。
裝修中哪些墻體不能拆?
含鋼筋的墻體
墻體中含有鋼筋的墻體以及墻體中的鋼筋,都不要拆除。墻體內的鋼筋不僅承受著一定的建筑重量,也承受著很大的拉力,如果拆除了或是破壞了墻體內的鋼筋。
室內的梁柱
家居中會有一些房梁和柱子,這些梁柱的作用是用來支撐上層樓板的,不能隨意拆除。
嵌入混凝土內的門框
有些門框是直接嵌在了混凝土內的,不要拆。
損壞承重墻體,有啥處罰
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中提到,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建筑主體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該辦法中也提到,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中出現的影響公眾利益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以及其他影響周圍住戶正常生活的行為,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侵占公共空間,對公共部位和設施造成損害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各地都有住宅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比如《上海市住宅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由區(qū)(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恢復原狀,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