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索賠條款中包含了下列三項內容:
一.索賠期限
須于準據法規定的期限或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索賠,若逾期,則將被認為受損害人放棄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此后違約方也具有權利根據對方逾期未進行賠償損失請求的事實而拒絕過后所提出的任何相關請求。
二.索賠依據,依據一共有兩個
1.事實上的依據。指當事人在提出索賠請求之時須提供對方違約的證據,要求證據是確鑿有效的,一般雙方會在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
2.法律上的依據。指受害人在提出索賠的時間、舉證、要求補救的方法或要求賠償的金額,都須符合責任方國家法律的規定或國際公約的規定,或符合國家貫徹的精神。
三. 索賠方式
1. 異議與索賠條款,這是針對賣方交貨的品質、數量或包裝不符合規定所訂立的。
2. 罰金條款,適用于賣方延期交貨或買方延期接貨,且于條款中對罰金的計算方法做了相應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