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審核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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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申購對象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二樓房改辦窗口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批表; 南寧市行政審批辦證大廳位于高新技術開發區科園路5號,可乘坐24路(朝陽廣場-心圩)、35路(行政審批大廳-303醫院)、46路(市政府-農業科技市場)公交車。
2、申購對象按要求提供的材料交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房改辦窗口由工作人員驗收資料并進行初審,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后開具受理回執單。
3、資料初審受理后,送審核小組審批。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審批領導小組對申購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每月20日在《南寧日報》將申購對象的姓名公示,公示10天后無異議,等候購房通知書。
4、發展中心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可供房源情況,公布其樓盤地址、棟號、房號、面積價格等情況,向申購發放對象《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審查結果通知書》,申購對象必須憑《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選房,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位于望園路5號(望園廣園路口)首府房改培訓中心六樓。可乘坐74路、79路、19路、72、39、87、1、12、16、37、45、52、65、76、85、604、607公交車。
5、申購對象選房完畢后,開發商開具房源證明,申購對象憑購房通知書和房源證明、本人身份證(有職務、職稱的需帶相關單位證明和證件原件復印件),到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售房科(電話:5705842),由發展中心根據申購對象職務、職稱所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標準進行審核,對選購住房在控制面積標準之內的,開具《住房控制面積標準確認書》;對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開具《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
6、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超面積收取差價款的辦法:購買面積超過本人住房享受的控制面積標準的部分,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20%補交差價款,由房改部門負責收取,實行專戶管理,作為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該項資金使用時,由財政部門審核,政府批準)。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申購對象持《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到房改部門指定銀行交款,存入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專戶。
7、申購對象憑《住房控制面積標準確認書》或《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及銀行繳款回執單回發展中心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
8、申購對象持《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到所購住房的開發企業按照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辦理購房手續。評論0 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