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毛坯房后,業主裝修之前的是需要辦理一系列的手續的。不過很多業主對于手續流程卻不清楚。現在小編就給大家講講裝修手續辦理流程和過程中需要哪些事項。
一、裝修辦理流程:
1.業主與裝修單位負責人帶齊相關資料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申報手續。
2.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在三個工作日內對方案進行審核、驗證,合格后辦理手續。
3. 業主、裝修單位負責人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交納裝修保證金等相關費用。
4. 裝修單位領取相關證件,組織人員入場施工。
5. 裝修單位應文明施工,業主應監督施工質量,監管裝修單位遵守物業的相關規定。物業管理人員巡查裝修情況。
6.裝修完工后,業主向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申請初驗,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與裝修單位和業主一同參與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在《裝修退場審批表》上簽字認可。驗收不合格的繼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裝修單位經業主簽字同意后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退場手續。
7.初檢2個月后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復驗。確定無質量問題和其它違章現象后,業主和裝修單位憑收款收據,在規定期限內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二、流程說明
業主領取并填寫《裝修審批表》,并詳細列明裝修范圍、項目及范圍。提供下列資料:
1. 裝修設計圖紙(包括建筑、水電)。
2. 裝修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 裝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兩張(辦理出入證及存檔)。
4. 裝修單位電工、焊工等特種工種的上崗證及復印件。
三、裝修進場
1.
裝修單位負責人帶齊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兩張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裝修出入證》和《裝修許可證》,辦證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 裝修過程中增加施工人員,必須由裝修單位負責人或業主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補辦入場手續。
3.
在小區內過夜留宿的施工人員,須經業主書面同意并擔保,由裝修單位負責人持該工人《裝修出入證》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留宿手續。私自留宿者,一經查出,將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100元/人/次,并清退出小區。
4.業主及施工人員應對物業管理人員的的裝修檢查工作積極配合,服從監督管理。
四、裝修退場
1. 裝修單位應征得業主同意并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退場。
2.因裝修造成房屋設備、設施損壞,管道堵塞、破裂、滲漏,防水層破裂,或給相
鄰戶造成損失的均由裝修戶負責修復與賠償。
3.裝修單位負責人持《裝修許可證》、全部施工人員《裝修出入證》及出入證押金收據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退領出入證押金。
五、裝修驗收
1.裝修完畢,業主提前1-3天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申請預約初次驗收,對初驗不合格者,責令改正后再予驗收,直至初驗合格為止。
2. 初驗合格之日起滿兩個月后,業主提前三天預約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申請復驗。
3.復驗合格后業主持裝修保證金收據辦理退領手續。
4.經業主書面同意,裝修單位憑裝修保證金收據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退領裝修保證金。
六、現場施工規定:
施工禁止下列行為:
1. 禁止任何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如在承重墻上穿洞,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及破壞房屋或建筑物外貌和外立面等的裝修行為;
2. 禁止占用、損壞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或者移裝共用設備的行為;
3.禁止在天井、庭園、平臺、露臺、屋頂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場地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4. 禁止任何擅自拆改室內燃氣、暖氣、供水管路及供電線路的裝修行為;
5.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或其他改動原有防水設計的裝修行為;
6.禁止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墻及混凝土墻體或其他擅自擴大房屋原設計使用面積的行為;
7. 禁止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8.禁止侵占綠地、毀壞綠化和亂倒垃圾、雜物;
9. 禁止擅自拆改墻體、地面、屋頂原有設計的裝修行為;
10. 禁止以任何方式封閉陽臺以及安裝外伸晾衣架、遮陽棚、花架或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和支架、防盜柵欄等;
11. 禁止在預置的空調架板外安裝空調機;
12. 禁止擅自調換、修改分戶防盜門或擴大防盜門的門套;
13. 禁止裝修包沒或封閉管道檢修孔;
14. 禁止在陽臺、廳、房間排設水管、安裝洗手盆;
15.禁止拆、鑿共有樓板或任意增大樓板承重載荷的行為;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
16.禁止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和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17. 禁止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18.禁止其他超出裝修申報范圍的行為;
19. 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擅自改
動智能化線路;
20. 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