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住戶、戶型、套型的概念分述如下:
(1)戶。戶是一個為共同生活的目的而聚集的生活單位,一般認為戶就是家庭。在家庭生活中,人們的每個“行為”都要占用一定的空間,完成每個行為時人體和人體動作所占的空間以及為完成行為而使用的家具所占的空間,再加上必要的余地所限定的空間范圍.稱為“行為單元”。住宅的組成規律就是由行為單元組成室,由室組成戶。
(2)住戶。住戶是以空間的占有來劃分的,戶所占有的空間的對象稱為住戶。不同的住戶有不同的生活內容,按不同的生活方式生活。
(3)戶型。戶型原是指根據住戶家庭人口構成的不同而劃分的住戶類型,一般按三種方法分類,即戶規模、戶類別及戶結構。由于計劃經濟的影響,戶型這一叫法一直沿用下來。自加世紀50年代中期,住宅方案中才引進“套型”這一概念。如今房地產開發中所說的“戶型”與“套型”其實為同一概念。
(4)套型。套型在(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中定義為,按不同使用面積、居住空間組成的成套住宅類型,滿足住戶不同人口規模、結構、生活方式以及它們的變化所需要的基本物質單位的類型。
二、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是指住戶家庭成員關系的構成,一般分為單身戶、兩人戶、核心戶、主干戶、聯合戶等。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們居住觀念的改變,使得家庭結構也產生了變化。一般可以將家庭結構分為以下五種類型:
(1)單身戶。單身戶指的是已婚或未婚的孤身獨居者,包括由于社會老齡化而逐年增長的老年獨居戶。
(2)兩人戶。兩人戶指的是由兩個家庭成員構成的家庭,有夫妻戶、丁克戶、單親戶、空巢戶等。夫妻戶指的是一對夫妻想生育而尚未生育的家庭。丁克戶是指夫妻倆自愿不生小孩,只有夫妻兩人構成的家庭。空巢戶指的是子女離開家庭獨立展住謀生以后,留下的中老年夫婦所組成的家庭。近年來,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生活觀念的改變,空巢家庭的比例在逐漸增加。
(3)核心戶。核心戶指的是一對夫妻與其未婚子女構成的家庭。它已成為當前城市家庭的主要構成形式,是住宅套型設計時特別需要考慮的。
(4)主干戶。主干戶指的是一對夫妻與其一對已婚子女構成的家庭。在我國也稱為“兩代戶”或“老少戶”。家庭全體成員包括雙親、夫妻和子女三代人。
(5)聯合戶。聯合戶指的是一對夫妻與其多對已婚子女構成的家庭。這類家庭在城市中已極少存在,在住宅套型設計時基本可不予考慮。
三、套型面積控制
住宅套型面積標準與一個或地區的整體經濟水平是密切相關的,同時也與住宅使用功能、住戶人口數量、結構以及居住行為等因素有緊密聯系。因此,我們確定住宅套型面積要以住戶的居住需求和經濟、資源的實際情況為依據,做到房間面積與尺度要恰當,在增加面積的同時,適當增加不同房間的數址,使住宅套型與現代生活方式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