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礎,顧名思義,就是房屋建造的一部分。建造地基才能建造房屋,地基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房屋的穩固性。
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關于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的勘察標準
地基基礎設計前應進行巖土工程勘察,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應提供下列資料:
1.有無影響建筑場地穩定性的不良地質條件及其危害程度;
2.建筑物范圍內的地層結構及其均勻性,以及各巖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
3.地下水埋藏情況,類型和水位變化幅度及規律,以及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
4.在抗震設防區應劃分場地土類型和場地類別,并對飽和砂土及粉土進行液化判別;
5.對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礎設計方案進行論證分析,提出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建議;提供與設計要求相對應的地基承載力及變形計算參數,并對設計與施工應注意的問題提出建議;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是根據地基復雜程度、建筑物規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問題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壞或影響正常使用的程度,將地基基礎設計分為三個設計等級,設計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級別。
共分甲、已、丙三個設計等級。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前,必須具備完備的地質勘察資料及工程附近管線、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公共設施的構造情況,必要時應作施工勘察和調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及臨近建筑的安全。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專業資質,并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驗制度。
從事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及見證試驗的單位,必須具備省級以上(含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和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地基基礎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據現行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規定,可再劃分若干個子分部工程。
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停止施工,由監理或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共同分析情況,解決問題,消除質量隱患,并應形成文件資料。
地基基礎驗收規范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專業資質,并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驗制度。從事地基與基礎工程檢測及見證試驗的單位,必須具備省(直轄市)以上(含省、直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和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對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應檢驗樁體的質量,數量為總數的百分之二但是不少于10根,樁的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的0.5%-1%.,但是不少于3根。
工程樁應進行豎向承載力檢驗,對于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樁基,應該采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于總數的1%,且不少于3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