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很多同學問到裝修合同是問題,就和大家講講施工合同要注意的細節。
1.在簽訂裝飾施工合同時,要特別留心裝飾公司的名稱,即合同承包方的名稱是否與其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以防不法經營者鉆空子。對于裝飾施工合同中需要雙方共同協商才填寫的項目,不能遺漏。在簽字后,需有裝飾公司加蓋的公章。
2.在裝飾施工合同中,應詳細注明施工工期、幾次驗收程序(包括材料、隱蔽工程、局部和整體驗收等)、詳細制作過程的說明、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細表和日期等,同時還應約定好違約金的賠付比例。對于建材用料的標準一定要精確,包括地面、頂棚、內墻、外墻、廚房、陽臺等,是標注清楚材料的品牌、型號。一般80平方米的兩居室,簡單裝修設計的話,工期在35天左右。保險起見,裝修公司一般會把工期約定到45~50天,如果業主著急入住的話,可以在簽訂裝飾施工合同時和裝修公司商量好。
3.裝飾施工合同中要求裝飾公司提供詳細的設計圖方案。盡可能找專家進行預算報價方面的咨詢。如若委托裝飾公司挑選建材,則一定要保存好裝飾公司提供的材料樣品,以便日后檢查對照。
4.付款方式:一般的裝飾施工合同,約定前兩次付款60%,木工驗收合格后交35%的費用,完工后交5%。按照這樣的付款形式,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后,業主就已經向裝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所以,業主在簽訂裝飾施工合同時,能把首付壓到30%,中期交30%,這樣能使業主不處于被動的局面。然后才能更好的達到預期的
效果。
5.驗收工程的方式可在裝飾施工合同上約定由政府質檢站來驗收,這樣業主就可以不必因請質檢站而另付費用了。
6.裝飾施工合同的簽定要由法定代表人簽訂,若要委托代理人,需要復印委托書,并向裝飾公司索要工商執照的復印件和資質證明的復印件,這兩個復印件都應該加蓋公司章。
7.裝飾施工合同一般分三種: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戶自己包料。如若裝飾公司包料的,業主需向其索要購買的材料明細表、合格證、發票;若業主自己包料的,選用的材料則必須符合標準。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明令淘汰的裝修材料。
8.增減項目:裝修過程中,很容易增減項目,比如多做個柜,這些都要在完工的時候交費。那么這些項目的單價究竟應該是多少呢?如果等到開工后,那這可能就是施工方說了算。所以業主能復印一份裝修公司初給您的完整報價單,以免在簽訂裝飾施工合同或是增減項目時,裝修公司偷梁換柱,改換價格。
9.保修條款:裝修的整個過程還是以手工現場制作為主,沒有實現全面工廠化,所以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在保修時間內,裝修公司的責任就尤為重要了。比如出了問題,裝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負責保修,還是只包工不負責材料保修,或是有其他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裝飾施工合同中寫清楚。
10.對于裝飾施工合同內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標的、施工項目、預算項目等需作出變更時,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而對于合同附件的施工材料報價單,則應對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單價等作出具體的標示。
11.水電費用:裝修過程中,現場施工都會用到水、電、煤氣等。一般到工程結束,水電費加起來是筆不小的數字,這筆費用應由誰來支付,在裝飾施工合同中也應該標明。
12.按圖施工:裝修公司應該嚴格按照業主簽字認可的圖紙施工,如果細節尺寸和設計圖紙上的不符合,業主可要求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