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別稱泰素、紫素、特素等,是近幾年來非常受關注和受歡迎的一種新型的抗癌的藥物,尤其是治療卵巢癌和乳腺癌的效果不錯,是治療這兩種疾病的一線藥物,如果在配合上順鉑使用,可以有效的對抗肺癌,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紫杉醇的功效與作用吧!
紫杉醇的功效與作用
紫杉醇主要適用于卵巢癌和乳腺癌,對肺癌、大腸癌、黑色素瘤、頭頸部癌、淋巴瘤、腦瘤也都有一定療效。微管是真核細胞的一種組成成分,在正常情況下微管和微管蛋白二聚體之間存在動態平衡,紫杉醇可使二者之間失去這種動態平衡,誘導和促進微管蛋白聚合,防止解聚,穩定微管,這些作用導致細胞在進行有絲分裂時不能形成紡錘體和紡錘絲,抑制了細胞分裂和增殖,從而發揮抗腫瘤作用。
紫杉醇的用法用量
1、先詢問病人有無過敏史,并查看白細胞及血小板的數據。有過敏史者及白細胞/血小板低下者應慎用。
2、紫杉醇可引起過敏反應,在給藥12小時和6小時前服用地塞米松20毫克,給藥前30~60分鐘給予苯海拉明50毫克口服及西咪替丁300毫克靜脈注射。
3、常用紫杉醇的劑量為135~175毫克/平方米,應先將注射液加于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液500~1000毫升中,需用玻璃瓶或非聚乙烯輸液器,應用特制的膠管及0.22微米的微孔膜濾過。
4、滴注開始后每15分鐘應測血壓、心率、呼吸一次,注意有無過敏反應。
5、紫杉醇一般滴注3小時。
6、紫杉醇注藥后每周應檢查血像至少2次,3~4周后視情況可再重復。
7、紫杉醇可與順鉑、卡鉑、異環磷酰胺、氟尿嘧啶、阿霉素、VP-16等聯合應用,血像低下時應用G-CSF,或紫杉醇加G-CSF預防給藥。
紫杉醇的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發生率為39%,其中嚴重過敏反應發生率為2%。多數為1型變態反應,表現為支氣管痙攣性呼吸困難,蕁麻疹和低血壓。幾乎所有的反應發生在用藥后初的10分鐘。
2、骨髓抑制:為主要劑量限制性毒性,表現為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降低少見,一般發生在用藥后8~10日。嚴重中性粒細胞發生率為47%,嚴重的血小板降低發生率為5%。貧血較常見。
3、神經毒性:周圍神經病變發生率為62%,常見的表現為輕度麻木和感覺異常,嚴重的神經毒性發生率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壓和無癥狀的短時間心動過緩。肌肉關節疼痛:發生率為55%,發生于四肢關節,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呈劑量依賴性。
5、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腹瀉和黏膜炎發生率分別為59%\43%和39%,一般為輕和中度。
6、肝臟毒性:為ALT,AST和AKP升高。
7、脫發:發生率為80%。
8、局部反應:輸注藥物的靜脈和藥物外滲局部的炎癥。
紫杉醇的注意事項
1、血液學毒性:為限制劑量提高的主要因素,一般在白細胞低于1500/立方毫米時應輔助應用G-CSF,血小板低于30000/毫米時應輸成分血。
2、過敏反應:除了預處理外,如只有輕微癥狀如面潮紅、皮膚反應、心率略快、血壓稍降可不必停藥,可將滴速減慢。但如出現嚴重反應如血壓低、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全身蕁麻疹,應停藥并給以適當處理。有嚴重過敏的病人下次不宜再次應用紫杉醇治療。
3、神經系統:常見為指趾麻木,有約4%的病人,特別是高劑量時可出現明顯的感覺和運動障礙及腱反射減低,曾有個別報告在滴注時發生癲癇大發作。
4、心、血管:一過性心動過速和低血壓較常見,一般不需處理。但在滴注的小時應嚴密觀察,以后除有嚴重傳導阻滯的病人不必每小時觀察一次。
5、關節和肌肉:半數左右的病人在用藥后2~3天會感到關節和肌肉疼痛,與所用劑量相關。一般在幾天內恢復。在給予G-CSF的病人肌肉痛會加重。
6、肝膽系統:由于紫杉醇大部由膽汁中排出,對有肝膽疾病的病人應謹慎觀察。在數千例的資料中約8%的病人有膽紅素升高,23%的病人堿性磷酸酶升高,18%有谷草轉氨酶升高。但當前尚無資料說明紫杉醇對肝功有嚴重損害。
7、其他事項:消化道反應雖常見但一般不重,少數可有腹瀉和粘膜炎。輕度脫發也較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