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受職業訓練的影響,室內建筑師們對形式有著異常的敏感性。一廂情愿地以為:設計所賦予的外在形式會成為人們感受的中心。從而忽略了人對環境正常的感知。
稍作留心,我們不難發現這樣的例子。當一個門廳處于空曠狀態下,空間各種構件之間的組成成為我們感知的主要部分,一些突出的形式成為我們感知的中心。當在門廳舉行慶典活動時,感知中心將會轉移到臨時布置的條幅上,醒目的活動主題字成為感知中心。當在門廳處于日常活動時,人們感知中心會轉移至活動的人群;當有人在門廳舉行臨時演出時,人們的注意力又會轉移到演出者身上。由此可見,人們對環境的感知隨著人類活動的狀態的變化而有了差異。形式在不同的時間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建成環境的含義是從使用者對空間的占用、完善、改變中獲得的。創造留有余地的空間以激發空間的潛在價值與含義,而非過渡設計使城市空間功能流于單一" (《建成環境的意義》阿摩斯˙拉普仆特)
由此可見,功能單一的空間是極少的。室內設計應當為人們在同一環境中的不同的活動留有有余地。當設計一味追求視覺沖擊力的形式,環境對人們活動就會過多的干預與限制,空間形式規定性的情境太多,使得人們感受到不穩定性,從而引起厭倦與憎惡。
業主簡單化的審美要求,現實中狂熱的設計競賽以及室內建筑師的自戀情節是這些過度設計的元兇。導致設計當中對形式的關切盛過了對人的關心。
有關室內設計方面的效果圖集式的書籍是另一個原因,閱讀者不應當象畫冊一樣翻閱,而應當將每個設計項目規入應有的廣度的背景下去了解,正確理解室內形式在設計當中所起的作用,這樣的有利于設計交流,有利于準確而有見地的批評。
因此,反對過度設計,強調任何時候都將設計當中一個更大整體的一部分去考慮,將室內設計與建筑、城市、區域因素相關聯去考慮,這才能回到人們想通過設計改善人們活動環境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