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必須做到“四要”
2013-09-20 11:12
來源: 裝修保障網
作者:廈門立邦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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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裝修必須做到“四要”
一、要對所聘請的施工企業信譽作必要了解,具體可通過審核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考察企業的施工現場等,以便綜合作出判斷。
二、要簽訂一份規范的裝潢合同。首先要對簽約主體作出審核,施工企業的公章或合同章應與其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上的名稱相同,并注明其注冊地址及經營場所地址。由于現在很多裝潢施工企業存在掛靠現象,如合同上往往只蓋分公司、經營部的公章或合同章,與其總公司取得聯系,核實分公司(經營部)的合法性及與總公司的關系,并且盡可能要求加蓋總公司的公章。其次,要對合同主要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如工期(包括開工、竣工)、付款方式、驗收方式、爭議的解決、違約責任等。
三、付款要與工程進度結合。在包工包料的情況下,切忌將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給施工企業,可在合同中約定根據施工進度及備料情況分期預付工程款,以免出現施工者“卷款潛逃”情況的發生。當然,如果能在合同中約定施工企業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則更可保證自身權益。
四、在施工過程中要勤于監督。市民疏于監督是造成裝修質量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企業的材料選購、隱蔽工程等實施監督非常必要。支付工程款后應要求開具有施工企業專用章的正式發票(如是分公司收款由總公司開具發票),避免個人簽白條形式或用其他企業的收據作付款憑證,以免今后發生糾紛而無法追索。
當工期出現延誤時,應根據施工企業的現場情況,及時作出是否終止合同、要求賠償的決定,以免陷入曠日持久的麻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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