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進小區為客戶
裝修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進場時,需要向物業公司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并且這筆費用不保證在工程結束后能退還,這讓從事
裝修行業的王先生抱怨不已。近日,王先生打進華西傳媒呼叫中心96111向本報反映此事,他很疑惑,物業公司收取保證金的行為是否合法。
物業公司的承諾書
事發小區
物管設“門檻”
裝修方怕賠保證金
王先生在成都從事裝修行業已有5年時間,近兩年他發現,到一些交房不久新樓盤進行裝修時,樓盤所在的物業方總會設置一些“門檻”。
上月底,王先生到位于成都市武侯區益州社區的一處樓盤為客戶封陽臺,物管要求收取1000元的保證金才讓他進場。“物管說要檢查我的營業執照和材料合格證,還要收取我1000元保證金。”王先生說,他具備相關資質,但擔心1000元會“打水漂”的王先生只好放棄這筆生意。
而業主李小姐認為物業這樣做能夠保障住戶的權益,“只要物業不是坐地漲價,或者扣押這筆錢,即使前期我們墊付也都可以。”
若驗收合格
保證金將全額退還
昨日,記者隨機走訪了其他一些樓盤,發現部分樓盤物管確有收取裝修公司保證金的規定。
王先生所說的樓盤負責裝修管理的曾先生解釋稱,向裝修公司收取1000元的保證金是限于要對要塑封陽臺的業主。如果封好的陽臺符合小區規定,材料也符合要求,物管將1000元全額退還。
同時,曾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該樓盤《封陽臺承諾書》,第五項明確寫到“如有室外陽臺裝修,請施工方無條件提供所有證件,并提前預交1000元安全保證金,工程完工后驗收合格退回保證金,不合格者保證金作廢。”針對這項規定,曾先生還補充說,如果發現工程不合格,物管會要求施工方整改,直至合格后再全額退還保證金,并不會將保證金一直扣押不歸還。
“近期物管發現小區有些施工方用劣質鋁合金代替合同上所簽訂的品種,但是業主大多都是外行,物業這樣做也是為了保障業主的權益和安全。”曾先生說。
編后語:小編覺得物業管理這樣子雖然是為了保證業主的裝修權益,但是相對應物業也應該和業主先溝通好,不要是私自設立的,否則有時候反而引起了業主和裝修公司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