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2016年臺灣“立法院”通過的自來水修正草案,規定11項用水設備若無省水標章不得販售,擬公告一年內實施。水利署表示,已進入溝通階段,階段將先由用水量大的馬桶、洗衣機先行上路。
自來水修正草案,2016去年5月公告,規定11項用水設備若無省水標章不得販售,違法者可處新臺幣4萬至20萬罰鍰,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不過一年緩沖時間即將到期。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由于推動這項新措施,牽涉到利害關系人相當多,已公告省水標章管理辦法草案,并積極與各公會及業者溝通,目前已經進行到行政作業準備,會在規定一年內公告實施推動;管理辦法上路后,會再給予業者半年勸導期,才會進行強制執法執行。
階段目前選定耗水量的洗衣機及馬桶先行適用,據統計市面上洗衣機、馬桶具備省水標章者,市占率已達84.9%、91.4%。
王藝峰指出,已經取得國內制造商共識,溝通成效良好,不過零售商如果進口外國的產品,可能無法完全符合新法規定。他表示,仍在就執法細節及行政作業與地方政府還有部分零售商進行溝通。
其他9項省水產品,將采逐年逐步推動方式進行。王藝峰表示,就政策執行角度,還是要回歸到查核作業是否能夠落實執行,以及臺灣廠商技術能否跟上為首要重點;不希望政策推動后,國內只能購買外國或是中國大陸的產品,等于變相削弱臺灣競爭力,新措施的提供還是需要時間。
根據水利署先前與產業座談資料指出,預計將在今年3月公告省水標章管理辦法,7月強制馬桶、洗衣機使用省水標章,7月至12月底則為勸導期。不過王藝峰表示,目前公告及政策推動時程,因為與地方政府還在溝通如何執行等,正式上路恐得再等等。(來源:廚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