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樓市調控政策正加速圍堵所有可能出現被鉆的“空子”。繼此前接連出臺多項限購政策后,4月27日,業內有消息稱,日前市住建委、市高院等多個部門召開會議,就司法拍賣購房資格進行研究,明確規定今后北京法院競拍房產納入本市限購政策范圍內、且競拍方為自然人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視同自然人),要求競拍家庭或個人符合本市限購政策,否則將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據悉,所謂“司法拍賣房產”,是指遭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具體來說,就是在債務人無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無法清償債務時,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滿足債權。
按照本次業界傳出的信息,未來,北京將把對競拍人購房資格審查納入北京市的司法競拍程序,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向住建部門申請審核購房資格,審核通過后法院方可向買受人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各區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通知書》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在法定期限內,買受人未能完成資格核驗的,法院應在《通知書》中載明“買受人須通過購房資格核驗后,方可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相關內容,各區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通知書》及資格核驗查詢結果通知單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而且,即使競拍房產不在限購范圍內的,也要由住建部門為買受人出具房屋未納入限購范圍告知單。
實際上,以往在進行司法拍賣前,法院都會在相關的網站上刊登拍賣公告,一般法院是將房產委托給拍賣公司,拍賣公司再公開競買。而在實際操作中,用于司法拍賣的房屋,一直是不受限購政策限制的。有知情人士透露,雖然北京用于司法拍賣的房產項目數量不多,但也成為了一些房產投機客“鉆空子”的工具,畢竟在住房購買難度、門檻都相對較高的北京,司法拍賣是他們為數不多的“可趁之機”,可以不受限制地購得房產,再通過正常二手房交易渠道出售牟利。
有分析稱,通常情況下,司法拍賣房屋的起拍價是市場價格的八成左右,而且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對于一般家庭來說入手難度相對較高,所以相對更受手中資金充裕的投資人士青睞。此外,司法拍賣的房屋在權屬上可能存在某種瑕疵,如未交齊土地出讓金;沒有房產證(或暫未辦理,或無法辦理)等,甚至還會存在未交清物業費、取暖費;房屋里面還留有租客等情況。對于這些問題,法院是不負責解決的,如果參加競買,這些事務要由竟買人自行承擔和解決。(來源:北京商報)
相關閱讀推薦:
購房資格審核時間需多久 購房資格有效期介紹
成都限購令細則內容(附:部分城市限購令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