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陳先生開始裝修位于渝北區雙鳳橋街道的新房。在主臥墻上打空調洞時,他發現墻體是空的,一打聽才知原來這是一條通往樓頂的煙道,而開發商也坦言沒有做隔熱處理。律師表示,開發商未采取隔熱措施違反了相關行業規定。
主臥室墻體緊貼煙道
昨日,記者聯系上陳先生,他今年55歲,家住渝北區兩路城區。2014年3月5日,陳先生在渝北區雙鳳橋街道觀河路某小區3幢19樓購買了一套建筑面積約100平方米的房子,今年1月初才交房。
7月初,陳先生找來裝修公司開始裝修新房,結果工人在主臥飄窗旁的墻體上打空調洞時發現,里面是空的,“物管說是一個通往樓頂的煙道”。
記者在現場看到,陳先生家的裝修已暫停,主臥飄窗右側墻體上端有一個圓圓的空調洞,里面漆黑一片,用手電筒一照可以發現,里面是空的。
記者隨即聯系物業,對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顯示,空調洞后是一條直通樓頂的煙道,該幢樓共有22層,與陳先生家情況相同的有19戶。
未采取隔熱措施
小區開發商重慶諾德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工程設計部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陳先生家主臥飄窗右側那面墻體原本設計的是煙道,不允許打空調洞,也不能在那面墻體上設置空調插座和布置線路。
“從現行規范來看,沒有規定臥室與煙道必須分開,這樣連在一起是通用做法,符合現行規范。”該人士坦言,該煙道并未采取隔熱措施,因為沒有規定說一定要這樣做,“我們使用的建筑材料能起到隔熱效果”。
對此,陳先生并不認可,他說,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給的材料并沒有顯示那是煙道,也沒有任何人告訴他那個位置是煙道。“如果曉得那是煙道,我怎么可能買?”陳先生說,他感覺自己的知情權受到侵犯,要求開發商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或退房。
律師說法
未采取隔熱措施違反規定
重慶博嘉律師事務所律師文壇稱,《住宅設計規范》第四條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排煙道、排氣道、垃圾等豎井應分別獨立設置,其井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不燃燒體。”同時,國標《住宅建筑規范》也有相同規定,要求排煙道等豎井應分別獨立設置。“開發商沒有對這樣的煙道進行單獨設置,也未采取隔熱措施,違反了規定。”
重慶大學建筑材料工程系一名姓白的專家稱,通常情況下要對煙道作隔熱處理或采取隔熱措施,否則墻體上的線路會老化得很快,時間一長容易出現安全隱患。(來源:重慶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