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廣大市民家居安全,切實解決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問題,2015年四季度,我局對全市木制家具及人造板產品質量組織進行了一次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產品質量抽查情況
本次專項監督抽查共抽檢了成都市區域內的家具及人造板生產企業144家,145批次產品,合格135批次,合格率93.1%。其中:家具產品抽檢了108家企業生產的109批次產品,合格101批次,合格率為92.7%;人造板產品抽檢了36家企業生產的36批次產品,合格34批次,合格率為94.4%。
本次監督抽查采用的依據是:CCGF 407.6-2015《中密度纖維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CCGF
407.7-2015《刨花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CCGF407.9-2015 《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CCGF
407.1-2015《細木工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CCGF
407.6-2015《中密度纖維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T24821-2009
《餐桌餐椅》、QB/T1952.1-2012《軟體家具沙發》、GB 28007-2011
《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QB/T2280-2007《辦公椅》、GB18584-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針對不同的產品主要對以下指標進行了檢驗(見下表)。
二、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人造板
1.有1批次細木工板產品甲醛釋放量指標不合格。人造板的甲醛釋放量不合格
與在生產加工工藝中使用的膠粘劑有很大關系,人造板在基材的生產過程中和后期的飾面處理過程中均要使用膠粘劑,目前企業使用的膠粘劑仍多為普通尿醛膠,而
尿醛膠產品質量的好壞是直接影響甲醛釋放量的重要因素。該項指標不合格說明產品的有害物質限量超標,在使用過程中容易危害人體健康。
2.有1批次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表面耐龜裂項目不合格。表面耐龜裂指標不
合格說明產品在使用過程中表面容易發生開裂,影響使用和美觀。不合格的原因有:一是熱壓溫度低或者熱壓時間短,導致樹脂固化不完全;二是熱壓溫度過高、模
板表面溫度不均、膠膜紙儲存期過長、膠膜紙預固化度過高,導致樹脂流展不佳;三是膠膜紙的浸膠量低或者浸膠量分布不均勻。
(二)木家具
1.有3批次家具產品甲醛釋放量不合格。人造板基材中的甲醛主要由生產中使
用的膠粘劑帶入。家具中的甲醛主要是使用了甲醛釋放量不合格的人造板材、油漆及涂料造成。家具作為一個產品,與它的主體構成材料之間,即有密切的聯系,同
時又有其特殊性。對人造板來講,其散發的甲醛來源主要是脲醛樹脂和木材原料中固有的甲醛。
脲醛樹脂是尿素和甲醛的縮合物,在生產人造板或加工貼面熱壓時,預縮合成的脲醛樹脂在固化劑和熱的作用下網狀化,即固化。熱壓結束后,在人造板內仍
殘留少量的游離甲醛,人造板中在固化時未網狀結構的線性樹脂,以及部分固化的樹脂在一定溫度和濕度條件下仍會分解成游離甲醛。這些游離甲醛在家具使用過程中會繼續不斷地散發出來,造成污染環境和危害人體健康。
2.有4批次家具產品木工要求項目不合格。木制家具木工要求—人造板部件的
非交接面應進行封邊或涂飾處理試驗中,抽屜側板、底板及橫檔條下端等隱蔽部位容易出現未封邊或涂飾處理,封邊是為了防止甲醛迅速釋放的有效措施,也具備防
潮、防霉變和防變形的功能,同時還具有家具裝飾效果和延長家具使用壽命的作用。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對該指標的功能認識不夠,也有一部分企業知道此功能,但為了節約成本,對隱蔽部位沒有進行很好的表面處理。
3.有2批次家具產品漆膜耐香煙灼燒指標不合格。標準要求試驗后應無脫落狀
黑斑、裂紋、鼓泡現象,達不到要求的漆膜試驗后會產生明顯脫落狀黑斑,鼓泡。這一指標主要考察木家具表面涂層的質量,表面涂層起著保護家具免受外界侵蝕的
作用,涂層和覆面所用原料質量不過關,生產中未經高溫處理,耐高溫能力差會造成這個指標的不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從本次專項監督抽檢結果來看,我市的家具及相關產品質量穩定,下一步我們在繼續加強質量監管的同時,將重點將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強化后處
理工作,對監督抽查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組織召開產品質量分析會,督促、指導企業查找原因,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二是加大執法查處工作力度,特別是
對甲醛釋放量超標的企業,開展立案調查,依法從重處理。(來源: 成都市質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