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美國一名年幼的孩子因一款名叫馬爾姆(Malm)的抽屜柜傾倒死亡,原因是商家沒有提供將柜體固定于墻壁的相關配件。盡管該款柜子并非兒童家具,但是對于家中有小孩子的家庭來說,孩子獨處空間的家具安全性問題,再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今年1月1日,《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將兒童家具列入召回的范圍,但是新規實施近半年來國內并無一例兒童家具召回的案例,是國內的兒童家具都符合相關的技術規范,不存在安全隱患了,還是另有原因?
屢屢被曝抽檢不合格
其實,各地工商及質檢部門對部分兒童家具的抽檢都發現了問題。
今年3月,上海市工商局通報對流通領域人造板、木地板、木制家具、兒童家具、水嘴5大類233個批次建材類商品的抽檢,發現51個批次不合格,其中兒童家具的不合格檢出率為50%,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結構安全和警示標志兩個方面。這兩項都是《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明確的強制性標準,屬于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標。
今年4月,北京市工商局公布兒童家具抽檢結果,抽檢的43批次兒童家具中存在結構安全、警示標識兩項目都不合格的有9家,結構安全這一項不合格的有4家,警示標識這一項不合格的有3家,也就是說有16家企業的相關產品在警示標識、結構安全方面存在質量問題。
而在2月份公布的2015年第四季度抽檢結果顯示,質檢總局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蘇、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東、四川等9個省、直轄市56家企業生產的56批次兒童家具產品。抽查發現有1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產品甲醛釋放量、可遷移元素(鉻、鉛)、有推拉件的小柜穩定性試驗、邊緣及、警示標識項目。
據了解,《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將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兩項列為強制性標準,上述涉及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的產品一旦進入家庭,可能對兒童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因此是特別重要的技術指標。
兒童家具難以全面達標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北京市十里河附近的某大型家具賣場兒童家具專區探訪時發現,盡管多數兒童家具在警示標示和結構安全方面基本符合相關標準,但也存在部分結構安全隱患、銷售人員提醒不力等問題。
幾家兒童家具銷售店鋪的銷售人員在與記者進行對話時,幾乎所有的銷售人員都未提及結構安全的問題。當記者問及衣柜會不會倒、抽屜會不會夾手時,銷售人員才表示所有的鉸鏈都是帶阻尼的,不會夾手,但在記者親自體驗過程中發現,只要稍微用力,一些衣柜門仍然會夾手。而一些抽屜的抽拉并不順暢,需要用力才能開合,如果兒童用力過猛開合也極易夾手,即使有警示標識也難避免傷害。
記者對照2012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后發現,在結構安全方面,棱角及邊緣部位倒圓或倒角處理基本沒有問題,不存在特別尖銳的邊角。但一些衣柜的把手突出明顯,并且沒有進行相應的保護,兒童的頭部容易碰到;在封閉式的衣柜中,都能做到開設通氣孔,并裝有透氣性良好的網狀或類似部件。
但是,一些高于60厘米的柜類產品并未提供固定于墻上的連接件,這不符合上述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但銷售人員表示,“柜類放入衣物等會較重,以小孩的力氣不可能將柜子扒倒”。
而在警示標識方面,部分柜子的抽屜沒有警示標識,存在安全隱患。
召回沒有想象那么容易
新《消法》第十九條明確了經營者對缺陷消費品的“召回”義務,被認定為“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經營者應“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
今年1月1日,《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明確將兒童家具列入召回消費品范圍,但是半年來卻無一召回的案例。
記者查詢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發現,截至記者發稿時召回的消費品主要為兒童玩具、家電類產品,家居產品雖然有,但為數極少,進口嬰兒浴盆、食物垃圾處理器、吸頂燈等品類各有過一次召回。行業人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除了偶爾聽說宜家會進行召回外,其他企業的“召回”真沒聽說過。
然而,從記者的調查以及各地工商質檢部門抽檢的結果看,事實上不合格、可能危及兒童安全的產品在市場上仍然存在,但是卻鮮有召回的案例,這是為何?
對于兒童家具結構安全等問題,廠家不夠重視是難以召回的一個重要原因。某家具行業業內人士表示,以兒童家具國標實施近4年的抽檢為例,該標準主要在于對兒童安全的保護,但歷次抽檢不合格的家具企業都有不少,有些企業被檢不合格還會狡辯。“被檢不合格都不采取措施,召回又從何談起呢?”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廠家擔心,在市場上大張旗鼓地召回產品,會導致消費者認為賣場或廠家在產品生產和把關上不嚴,造成的社會影響較大,更容易使品牌美譽度受到較大的沖擊,因此寧愿低調處理,而不進行大規模的召回。
記者在采訪中也發現,無論是廠家還是協會或者業內人士,對于召回都很陌生,甚至對召回的認識也不準確。不少人將存在的安全隱患誤認為是售后問題,“一般顧客反映產品存在什么問題,廠家都會非常及時地解決掉,就不涉及召回了。”
此外,消費者和廠家的一些慣性的思維方式也導致了召回很少。有業內人士表示:“一旦發生家具傷人事故,無論是商家還是消費者,都不是從產品設計本身去找安全隱患,更多的是從人大意了、不小心、家長疏于監管等角度找原因,而非從產品設計、制作上找原因。”
具備什么條件才能召回
消費者如果發現自己購買的兒童家具存在安全隱患,應該怎么辦?需不需要提供相應的檢測報告?答案是:不需要。
根據《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反映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這就是缺陷信息報告制度,不管有無相應檢測文件,都可以按照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上的“缺陷信息報告”據實反映并提交。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會有工作人員組織相應的專家對問題進行分析,看看是否涉及安全和批次問題。如果涉及危害安全且屬于某一批次產品共有的問題,就會采取相應的召回措施。
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不僅會公布國內外的產品召回信息、相關法規,還設立了缺陷信息報告制度,供公眾通過網絡、微信、電話、郵件等平臺反映相關問題。
所謂“缺陷”,是指由于設計、制造、警示標識等原因導致的在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消費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標準、行業標準中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