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風吹,戰鼓擂,裝修離不開黃大錘。砸了這家砸那家,讓我砸誰我砸誰……
還記得2005年央視春晚小品《裝修》中黃宏的經典臺詞嗎?在鄭州龍湖鎮康橋原溪里小區,小品中裝修搞錯房子的真實版上演了:6號樓2504的張先生竟裝修了1號樓2504的李先生的房。李先生家人認為裝修改動了房屋結構,且與自己的裝修計劃不符,要求小區物業和張先生賠償5萬元。
咋回事兒
打開門的一瞬間,我家的新房咋在裝修?
兩年前,來自周口的小李在鄭州龍湖鎮康橋原溪里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經過兩年的等待,今年10月份,終于要交房了。根據小區物業的通知,小區會在10月9日進行集中交房。但因小李不常在鄭州,便讓姐姐李女士時常過去看看。10月7日,即將交房時,李女士到新房看了看,新房內很整潔。到了10月9日,因小李一直沒有回到鄭州,暫時無法辦理交房手續。然而,10月23日,李女士再到新房看時,卻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當天下午,李女士推開門發現,屋里有三名工人,正在用鐵鍬將建筑垃圾裝袋,客廳和臥室的水泥地面都被破拆,堆滿了建筑垃圾,地面上還橫七豎八地布滿了紅色的管線。
“不會走錯地兒了吧?”李女士這樣想著,又退回一步,看了看門牌號,的確是“2504號”,再從窗子向外看看,也的確是1號樓,沒走錯。
“你找誰?”看到有生人進來,幾名干活的工人師傅也愣住了。
“這不是1號樓2504嗎?”李女士再次確認地問。
“是啊,咋啦?”工人們回答說。“那你們是干什么的?”李女士問道。
“裝修啊?”工人們有點不明白了。
“誰叫你們裝修的?”李女士更加疑惑了。
“當然是業主啊?”工人師傅面面相覷。
“我是業主啊,我沒找人裝修啊?”李女士大聲說。
“不會吧?”工人們這才意識到問題嚴重性,放下手中的活計,掏出手機,撥通了“業主”的電話。
“咋回事啊,這里來了個人,說她才是業主,這房子是誰的啊?”工人師傅在電話中向另外一名業主求證,希望他趕緊來現場處理。
原來如此
真假業主一對話,才知道裝錯了房
工人師傅打完電話后,也不敢干活了,只好放下鐵鍬,坐在裝滿水泥疙瘩的編織袋上,不停地抽煙。
約摸兩小時后,天已經黑了,另一位業主張先生趕來了。
“你家到底是幾號樓幾單元啊?你是不是搞錯了啊?”李女士問道。
“6號樓1單元啊!”張先生回答說。
“這里是1號樓啊!”李女士大聲說。
“啥呀?”張先生這才恍然大悟。冷靜下來之后,張先生讓工人們先回家,然后和李女士一家商量怎么解決現在的問題。
張先生說,自己的房子也是一單元,房號也是2504,只不過是在1號樓正北邊。不是同一棟樓,咋會裝錯房子呢?
“當時走錯路了。”電話中,張先生向記者解釋說。
記者在該小區走訪發現,小區所有房屋的門鎖都是密碼鎖,需要輸入密碼才能進入。交房時,一棟樓統一使用一個密碼,樓棟不同,密碼也不相同。要說同一樓棟出現裝錯房子的現象,尚可理解,不同樓棟,是如何裝錯房的呢?
對此,張先生并不想多說。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說,當時張先生走錯了路,走到了1號樓里,但是因為忘記密碼,就來到1號樓旁邊的物業公司,指著1號樓詢問物業工作人員:“這棟樓密碼是多少?”物業工作人員就告訴了他1號樓的密碼。隨后,張先生就進去了,10月16日就帶著施工隊進入現場施工,造成了現在的誤會。
雙方協商
一方希望賠償5萬,另一方只愿賠償兩千
誤會已經解開,問題還是要解決的。李女士一家表示,自己的新房還沒交就被搞得亂七八糟,實在難以接受,要求物業和張先生進行賠償。
昨日上午,記者在李女士的新房看到,這是一套面積約有110平米的房子,原本是毛坯房的水泥地面都已被拆除,客廳南北兩個陽臺的推拉門也已被拆除,南邊陽臺的墻體有改動,水電安裝已經基本結束,三個臥室的墻面上還都用黑筆畫著設計方案。“還沒交房就成這樣了,還怎么交房?”對于這一現狀,李女士家人表示難以接受,認為裝修改動了房屋結構,且與自己的裝修計劃不相符,要求小區物業和張先生賠償5萬元。
對于李女士家人的要求,小區物業曾將雙方拉到一起進行過協商。張先生表示,自己裝錯房子,花了七八千卻花在別人家,本身就覺得倒霉,況且這些都是基礎裝修,即便是李女士家自己裝修,這些基礎裝修也是要做,如果非要賠償,他愿意賠償李女士家一年的物業費,約兩千元。
對于張先生的這一提議,李女士家人并不接受。自10月23日至今,裝錯房之后的賠償問題,雙方一直未談妥。
對此,小區物業公司一位負責人楊先生表示,裝錯房這種情況在新房交房的時候經常發生,雙方協商解決,裝錯房一方其實也是受損方,索賠一方,也要考慮是否給自己帶來好處,索賠也需要有理有據。楊先生認為,大家都是鄰居,今后抬頭不見低頭見,差不多就行了。
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王軍權認為,裝錯房一事,要一分為二來看。首先,李家要看看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在結構上受損,如果對房屋質量造成影響,就有可能構成對李家的侵權,可以找三方都認可的第三方機構對損失進行評估。因物業對裝錯房負有管理失職的責任,應當和張家共同支付賠償金。同樣,張家對李家的新房所作的裝修,對李家有益的部分,實際上對李家來說是一種“不當得利”,也應當由第三方機構來進行評估,這部分錢應當返還張家。
“這種案例很多,雙方應當各讓一步,協商解決。”王軍權表示,“大家都大度一些,其實沒什么解決不了的。”(來源: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