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出臺已一個月,消費者大多卻一無所知
裝修保障網訊 國慶黃金周,不少家居賣場、裝修公司紛紛拋出大幅度的優惠活動,掀起了一系列促銷狂潮。而對于不少消費者們也是早就做好準備,借助十一促銷力度給自己的新家做一個漂亮的裝修。但記者在市場上調查發現,不少消費者只是對裝修的報價有興趣,而對售后和維權卻并不在意。
9月1日正式實施的國內首部家居家裝行業貿易標準《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迄今為止已經正式實施一個月了。該《規范》中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家裝服務
類的增項不得超過事先約定的工程合同報價的8%,超過部分由企業承擔,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但記者在調查中卻發現,大部分消費者對此卻是一無所 知。
新規要求家裝公司增項超8%需自付
眾所周
知,在家裝裝修合同上是允許有增項的,但日前出臺的《規范》對于增項的費用做了明確的規定。即“家裝服務類的增項不得超過事先約定的工程合同報價的8%,
超過部分由企業承擔,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規范》還要求,“裝修基礎工程至少2年保修,防水工程至少5年保修。”
據記
者了解,在裝修過程中,絕大多數業主都會面臨裝修公司中途加價的行為。而對于保修部分,一些裝修公司則表示,保修做不到這么久,尤其是防水工程,因為“防
水出現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是裝修公司的問題,有不少其實是房子本身的質量問題,消費者應該去找開發商”。不少裝修公司向記者抱怨。
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市場上,不少裝修公司都以低價促銷來吸引客戶。對此,華美樂裝飾公司總經理易江表示,“東莞一些裝修隊或小公司通過前期漏項漏報壓低總價,先吸引客戶,后期再通過增項加錢的辦法來掙錢,這種‘假報價’已經成為一種營銷手段。”
易江告訴記者,在裝修過程中,“增項加價”是件很常見的事情。如何評判“增項加價”,主要看其增加的幅度是否合理。
部分業主對新規一無所知
面對加價選擇妥協
記者了解到,目前市場上多數業主在裝修前對裝修知之甚少。記者在羅沙裝飾城隨機采訪了10位市民,其中有6位市民表示對新規不了解。
市民何女士告訴記者,“裝修公司開出不同的套餐價格,自己只有選擇的份兒,想砍價,卻不知如何砍起,因為自己和老公對這里面的行情根本就不清楚。”對于記者
問到的如果裝修工程中預算增加,涉及到加價該怎么辦?何女士選擇了妥協,“既然什么都不懂,裝修過程中遇到問題,當然只有按照裝修公司說的辦了”。
面對裝修公司中途加價,有選擇妥協的,但也有選擇抗爭的。東莞市的付女士就因為不滿裝修公司中途無故加價,一怒之下把裝修公司告上了法庭。此前,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此例業主狀告裝修公司中途加價的案子。
2010
年1月,付女士與厚街鎮某裝修公司簽訂了一份裝修合同,在裝修合同中與裝修公司約定“若延期超出15天以上,業主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裝修公司除退回還未完
成項目的工程款外,另需按未完成項目的裝修總金額的雙倍賠償業主作為違約金”,裝修過程中業主被要求加價2萬元工程款,因加價不成裝修公司以停工威脅。經
過相關機構鑒定,終認定裝修公司其違約在先。裝修公司需按未完工項目的雙倍即8萬多元支付違約金給業主。但付女士也為此等待了3年。
律師說法:
消費者打官司有法可依
“業主與裝修公司因為中途增項加價而引起的糾紛很常見。”東莞市建材協會秘書長葉鳳儀告訴記者,雖然這樣的糾紛時有發生,但糾紛的內容卻各有不同。在葉鳳儀看
來,裝修預算很難一步打到位,因為在裝修工程中的可變因素太多了。“有的是因為業主主動要求增項,有的是因為裝修公司安裝失誤。”對于如何防止一些不良裝
修隊專門通過無故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項目來掙錢,的辦法就是在簽訂合同時對“增項加價”的范圍和細節做好約定。
對于裝修公司中途
漲價一事,今久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陳遠認為,在遇到糾紛以后,業主首先要和裝修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來調解,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如果要訴諸法庭,業主就必須做
好充分準備,特別是要保留好于裝修公司簽訂的合同。對于,付女士打了三年官司才贏得勝利,胡律師認為在沒有出臺相關法規的條件下,一般是要經過漫長的取證
和控辯過程。可如今新出臺的《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對這一問題有了明確的要求,消費者遇到此類問題訴諸法庭將不再漫長。此外,市民在簽訂裝修合同時,應
對合同內容盡量細化,對可能存在的違約行為要做到合理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