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北京市工資標準和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昨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公積金將執行工資標準每月不低于1720元、基本生活費標準每月不低于1204元,部分家庭的貸款額度和繳存額會有影響。
2013年4月,北京推出公積金新政,調整了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確定標準。其中規定,決定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一項指標——基本生活費,會適時根據北京市每年公布的新標準動態變化。
昨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北京市今年4月1日起工資標準由此前的每月1560元上調至1720元,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月1092元上調至1204元。
由于基本生活費與公積金貸款額度有關,此次基本生活費上調之后,部分繳存職工的貸款額度會有變化。以貸款期限30年為例,單身職工個人月繳存額在 832元及以上的,已婚家庭月繳存額在977元及以上的,貸款額度不會受到影響。月繳存額低于這兩條線的,則貸款額度略有降低。
公積金的此次調整是否與樓市政策有關?為何基本生活費掛鉤貸款額度?哪些家庭會有什么影響?就這些問題,記者昨日采訪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問題1
問:這次調整的目的是什么?與樓市政策是否有關?
答:本次調整屬于例行調整,并不是政策變化。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和2013年出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政策,住房公積金會根據每年相關部門調整的工資和基本生活費標準,實行動態調整,執行每年北京市的新標準。
問題2
問:為什么基本生活費調整會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
答:2013年出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政策,調整了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確定標準,其中規定,根據借款申請人的月收入確定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準。基本生活費提高了,對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貸款的額度就會減少。
問題3
問:目前執行的生活費標準是多少?新標準從何時起實施?
答:目前執行的標準是:借款申請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費1092元。新標準從4月1日起實施,新受理的貸款會執行新標準,已經受理的仍執行原標準。
問題4
問:哪些人群貸款額度會有變化?
答:以貸款期限30年為例,對于單身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部分在832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的影響。對于已婚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部分在977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的影響。
月繳存額低于上述額度的職工,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后,其貸款額度將略有降低。
問題5
問:具體會降低多少?
答:例如:繳存職工趙先生和孫女士為夫妻,貸款期限30年,購買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部分之和為950元,調整前扣減2184元的生活費,其可以申請到120萬元的貸款;調整后扣減2408元的生活費,其可以申請到115.3萬元的貸款,貸款額度減少4.7萬元。
再例如:繳存職工張先生未婚,貸款期限30年,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部分為590元,調整前扣減1092元的生活費,其可以申請到80萬元的貸款;調整后扣減1204元的生活費,其可以申請到77.7萬元的貸款,貸款額度減少2.3萬元。
問題6
問:為什么工資和基本生活費標準會影響到公積金的繳存額?
答: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定,職工工資扣除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后,低于工資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低于工資部分可以不繳;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工資扣除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后,低于基本生活費的,個人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低于基本生活費部分可以不繳。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問題7
問:此次標準調整后,哪些職工的繳存會受到影響?
答:職工每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分為兩個部分:個人繳存部分和單位為職工繳存部分。正常情況下,兩部分的數額是一致的,均為該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2%。此次調整后,少部分低收入職工的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可能會低于單位月繳存額,甚至為零,而單位繳存額是不變的。
問題8
問:具體來說有什么變化?
答:例如:繳存職工王先生月工資為1800元,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為1800×12%=216元,扣除后,實際工資會低于1720元的工資標準,故王先生公積金個人繳存額為1800-1720=80元,低于單位216元的繳存額,單位繳存額不變。
繳存職工李先生因內退,月工資為生活費1204元,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額為1204×12%=144元,如再扣除公積金個人繳存額,職工實際工資會低于1204元的生活費標準,故此情況下李先生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為1204-1204=0元,單位繳存額不變。
問題9
問:繳存公積金什么時間執行新標準?
答:住房公積金基數的變更從2015公積金年度即2015年7月1日起執行,所以繳存額的變化是從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