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楊女士在港北區萬豪景苑買了一套商品房,今年10月初,她請施工隊對新家進行裝修。
楊女士說,11月16日,施工隊對其中一間臥室進行施工時,不慎將樓板打穿。開始他們還以為是施工失誤所致,但當檢查過鉆頭長度,并用鐵絲丈量洞口深度后才發現,原來是樓板過薄。“根據設計圖紙所記錄,樓板厚度應為10厘米,而我們鉆頭的長度約為5厘米”。
11月28日,記者在楊女士家臥室看到,地板上有幾處鑿開的痕跡,但目前已被水泥漿封住。楊女士說,這些痕跡是開發商派人過來鉆洞所留下的,目的是為了取證看該處樓板是否符合規范。
楊女士坦言,就此事,他們幾次找開發商進行協商。對方先是愿意賠償1萬元,后來又反悔說不賠了。她還透露說,就樓板厚度不足的問題,他們幾次與對方理論,但對方拿出一本“樓板計算書”對他們說,專家認定,房子樓板厚度等方面完全符合規范,“但事后我找業內一些朋友看后發現,這本書認定的內容僅指承重能力,并不包括樓板厚度內容”。
11月28日,貴港市萬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公室負責人表示,該房樓板載重能力達到標準,至于厚度是否達到相關指標,希望雙方能找一個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鑒定。
該負責人說,他們獲知此事后,立即派人到業主房內進行了解。當時為了進一步驗證樓板厚度,他們在臥室內多處進行鉆洞取證,“經過初步取證,臥室樓板厚度數值分別約為7.0厘米、9.0厘米、9.5厘米和8.5厘米”。
據記者了解,按照《鋼筋混凝土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樓板實際厚度與設計厚度允許的誤差范圍是(+8毫米,-5毫米)。也就是說,設計厚度為10厘米的樓板,允許的實際厚度不能超過10.8厘米,也不能小于9.5厘米。顯然,楊女士家的樓板已超出了允許誤差的范圍。
該負責人表示,針對業主擔憂樓板厚度不足帶來的安全性問題,他們就以7.0厘米厚度為準標,專門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評估。經過專家認定,就算樓板僅為7.0厘米厚,其載重能力亦能達到樓盤當初所承諾的載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