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裝修是一家人一輩子的一件大事,誰也不希望在裝修過程中出現什么糾紛問題。不過,這幾年家裝建材方面的投訴一直居高不下,讓人頗為擔憂。不久前,廣西工商部門相繼發布了2016年度家裝建材相關的消費維權數據,盤點這些典型消費糾紛,從這些數據分析,或許我們可以學案例長見識,給正在裝修或準備裝修的消費者以啟示。
權威發布:
裝修建材投訴位列商品類投訴前五
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廣西工商局向媒體發布了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的相關數據。其中商品類投訴排在第五位的是裝修建材,排在交通工具、日用百貨、通訊器材和家用電器之后。2016年全區工商部門接到裝修建材類投訴589件,增幅高達43.66%。其主要反映熱點問題是:裝修公司違約行為、商家銷售假冒偽劣建材。
而在2016年度廣西工商局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中,裝修材料類的合格率也不容樂觀。共抽檢建材類商品374批次,不合格批次達86批次,合格率為77%,其中管材、燈具、不銹鋼裝飾鋼管合格率較低,均低于50%。不銹鋼裝飾鋼管的尺寸壁厚不足、管材標志和密度不合格、燈具標志和絕緣電阻不合格等,成為抽檢中發現的幾大問題。
3月21日,南寧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給記者提供的一份2016年家裝建材行業投訴分析數據顯示,南寧市12315中心共接到關于家裝建材方面的投訴舉報472件,其中投訴433件,舉報39件。投訴的主要情況有:一是商家提供的家具、建材不符合質量要求;二是部分商家違反裝修合同約定,未按時、按約定提供家具、裝修建材;三是商品還在保修期內,但商家拒絕履行保修義務;舉報主要反映商家提供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裝修公司無照經營等。
典型案例:
“商家不履行合同約定”投訴多
3月22日,記者在南寧市工商局市場專業分局提供的相關材料分析發現,在去年消費者涉及到的家裝建材投訴中,以“商家不履行合同約定”為投訴量。而在這些投訴量中,記者發現,即便是在工商部門介入調解后,仍有不少案例宣告調解失敗,消費者不得不選擇走司法途徑解決糾紛,調解失敗的原因有消費者也有商家的因素,這意味著,家裝建材領域的消費維權目前還比較復雜和艱巨。
商家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投訴案例在家裝建材投訴中比重:莫先生2016年8月在南寧月星家具城某衛浴店購買8件衛生器具,價值7700元,購買前商家承諾可贈送箭牌水閥、1套下出水帶頂噴花灑。2016年12月17日商家上門安裝時,莫先生要求商家履行承諾被拒絕,與商家協商無果,后經工商所介入調解,但商家不接受調解,工商部門的調解未成功。
“商家提供的家具、建材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投訴案例也不少,貨不對板,貨物規格尺寸縮水現象較多。市民羅先生2016年10月8日在大嘉匯月星國際建材家居城某木門店購買4個木門,3個門套,交付定金9000元,訂購的材料是實木,結果送貨上門發現門套是夾芯板,羅先生要求商家退貨,但被投訴商家不接受工商部門調解,調解宣告失敗。
“保修期內商家拒絕履行保修義務”也是投訴的一個重點。很多家裝建材產品往往是在使用了一段時間后,質量問題才會暴露,這時商家的售后服務至關重要。市民林先生2016年7月31日在南寧市快環建材市場某門業購買3個木門,價值3000元。2016年9月初安裝,到11月中旬發現門角開裂,商家修補之后又出現同樣問題,并且在他處也出現了開裂情況,林先生投訴商家,要求更換新木門或者退還錢款,后經工商部門調解,雙方自行和解。
消費提示:
口頭承諾不可信,多用書面合同保權益
針對家裝建材消費領域的投訴現象,為防止家裝建材裝修服務消費侵權的產生,南寧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費者:一是在購買建材或家裝服務時,面對商家的口頭承諾,不要輕信,應該以書面形式予以明確,與商家提前確認好消費的具體項目、內容、金額,避免一些“隱性消費”或“強制消費”項目的存在;二是分清“定金”和“訂金”概念,權益不受損,提示消費者詳細了解“定金”與“訂金”區別,交付訂金要簽合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三是注意是否實物和樣品不符,收到貨物時應先行查看,確認無誤后方可接收,謹防家居建材和裝修服務領域失信經營者“偷梁換柱”現象,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家居建材領域偷梁換柱的現象很常見,消費者要盡量在正規賣場購買品牌商品,并在合同中約定商品尺寸、款式、材質、顏色、交貨時間等具體信息,或者現場拍照當證據,以免交貨時貨不對板,同時也能方便維權;四是售后服務成短板,選擇有資質的正規家裝公司,不要貪圖便宜選擇路邊的“野裝修”,警惕裝修中水電供熱管道改造等隱蔽工程質量問題。還有一個要留意的是,在整個消費過程中,為日后維權更有保障,一定要注意保留證據。(來源:廣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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