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老母親過個暖冬,楊先生急急忙忙買了房子,找了裝修隊,按原計劃入冬前可裝修完畢。但沒想到找的這個裝修隊是“請神容易送神難”,工程拖拖拉拉,不按合同完成工期,而且一言不合就罷工,竟然拿著裝修房的鑰匙走了。
“我買房、找裝修隊裝修都很著急,就是為了今年冬天一家人能住在樓房里暖和些,可是現在家里裝得亂七八糟,今年冬天想住進去難了。”楊先生一臉無奈地對記者說。原來,今年9月底,他在市場上找了一個裝修隊,談好房屋全包裝修價格為3.4萬元,分三期工程,時長一個月,且動工前先交納2000元押金,雙方對此并無異議,隨后簽訂了一份裝修合同。
由于裝修隊一直都是由一男一女兩個人干活,看不到其他工人,楊先生心里打鼓,就這兩個人能按時裝修完嗎?果不其然,10月底時,原本是應該裝修結束的時間,這個兩人裝修隊卻連一期工程都沒有做完,并且向楊先生提出提前支付二期裝修費的要求。“工程進行的這么慢,一期還沒有干完就著急要二期的錢,我不懂這是為什么,他們解釋說兩期工程同時干會快一些。”楊先生對此將信將疑,加之對方一直不肯多派工人,楊先生擔心將錢一次性打給工程隊,工程進速會更慢,于是便沒有答應。
令楊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在他拒絕了裝修隊要求的第二天,這個兩人裝修隊再也沒有過來裝修。“家里亂七八糟的,我等著住,實在耗不起,就打電話和他們說,如果再不來就換裝修隊。對方很堅持,不給錢就不來。”楊先生說,其實他不愿輕易換裝修隊,一是換裝修隊2000元押金打了水漂,二是因為自己家中鑰匙還在對方手中。
了解到楊先生的情況,記者給兩名裝修工人打去電話,但一連三個電話都沒有接通,楊先生稱這幾天他經常給對方打電話,因此可能是對方有意在躲避陌生號碼,而且目前他也聯系不上兩人了。
隨后,記者就此事咨詢山東鴻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金杰,張金杰介紹,裝修隊未按合同進行裝修,拖延工期、擱置工程已屬違約,楊先生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對方應歸還2000元押金。此外,裝修隊離開時拿走了楊先生鑰匙,如果繼續躲避,建議楊先生去派出所報案,通過公安部門找到兩人要回鑰匙,解決糾紛。(來源:德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