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一座大廈裝修完工,但多家裝修公司卻還有大量裝修款沒有結清。就在維權之際,他們發現這座大廈已經悄悄更換了承包人,債務清償責任人也悄然進行了變更。這到底怎么回事?
2012年,南城銀豐路這兩棟掛牌為“儒商文化產業園”的大樓開始全面裝修,承包人毛小姐請了多家裝修公司入場裝修。不過,這些裝修公司至今未收齊裝修款,只留下了毛小姐簽下的一張張欠條。
某裝修公司負責人2
權小姐:“欠了我總共44100多元,反正給我們那些工程她都驗收了,沒有說我們的工程有問題,她就是說沒錢,不管什么時候問她,打電話問她,她就是說沒錢。”
某裝修公司負責人1 :“里面那些加固的是我們做的,還有樓上的全部都是我們做的,那個毛小姐我們找不到,她也沒跟我們說過。”
其中一間裝修公司負責人黃女士將毛小姐告到了法院,法院宣判毛小姐應支付黃女士49萬元裝修工程款。但法院查明,毛小姐名下無任何實際可執行的財產。
某裝修公司負責人
黃巧:“總共有60多萬(工程款)當時原來的承租人毛艷嬌,使用了到現在差不多,有四五年時間,總共只支付了我們10萬元還有接近50萬沒有付款。”
2014年,毛小姐無力交租,經過和業主方——南城勝和居委會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協商并簽署協議。另一自然人谷先生承接該物業,并補繳毛小姐欠下的承包租金等開支。其中還明確,(素材1:0520)在協議生效后,毛小姐欠下的債務由谷先生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這份債務轉讓協議,所有被欠款的裝修公司一無所知。
某裝修公司負責人2 權小姐:“我感覺我不能接受這樣,我們都不了解的情況下,他就把債務轉走了。”
某裝修公司負責人 黃巧:“(社區)里面明知道這些事情,這些工人的工程款,工資都沒有結算,他還是把這個債務進行轉移。”
而且,在毛女士向谷先生交接的債務清單中顯示,(2040素材2)她只欠17個裝修公司或個人的裝修款33.7萬元,其中黃女士的近50萬,在這張清單里只有2.75萬元。對于這張清單以外的欠款,這位谷先生一概不認。
大廈現承包人
谷先生:“她欠你錢是她欠你錢,你在我這里鬧什么呢?你問她我欠她錢嗎?我欠她錢沒有?好了,別跟我扯這個意思,你跟誰做事你找誰拿錢,你不要吵到我這個物業來鬧。”
社區稱轉租程序合規 工人工資由法院處理
未經債權人同意,就私自將債務轉移給他人,這樣的協議有沒有效呢?作為協議的見證簽署人,南城勝和社區居委會又會作何回應呢?裝修工程款終該由誰承擔呢?繼續來看記者調查。
當天下午,南城勝和社區居委會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物業轉租都按正常程序進行。債務轉移是毛小姐和谷先生的個人行為,與恬二經濟股份合作社無關。
南城勝和社區居委會干部
姜女士:“也是毛小姐把這個債務,轉移給其他人,跟村(居民小組)里是沒有任何關系,不是村(居民小組)里把債務,轉移給了其他人,其實它屬于民間糾紛,歸結到都應該,是依法去做。”
對于此事件中涉及的農民工工資問題,姜女士表示,該案件不屬于惡意欠薪逃匿,社區不會先行墊付工資。
南城勝和社區居委會干部
姜女士:“發包人如果他是逃逸,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物業主就要處理這件事,要墊付一部分(工人工資),他這個情況是已經去法院起訴了,屬于訴訟、涉訴這在信訪部門,它都有個規定,如果涉訴的話,信訪部門是不處理的,由法院去處理的。”
有律師建議,裝修公司可以先承認債務轉讓協議的有效性,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
劉建榮:“其實他們(裝修公司)可以采取,部分承認這個協議的效力,進而可以向谷先生,主張部分的裝修款,我建議他們從受益人的角度來看,可以同時將恬二股份合作社,毛小姐、谷先生一同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按照公平的原則,他們作為受益人,適當的來挽回他們的損失,從這個方式來解決。”
某裝修公司負責人 黃巧:“ 這個物業是村委會(恬二股份合作社)的,你簽的字,這個人是你招商過來的,人跑了,你村委會(恬二股份合作社)有責任。”
律師建議,裝修公司要在裝修合同中明確,按工期進度分步支付工程款,可有效避免損失擴大。
律師
劉建榮:“一般我們會建議進場就要(業主)開始預付款,按照進度來付款,這種方式來保障你的報酬,能夠及時的拿到,如果說一旦他沒有按照階段來付款,構成違約的話,裝修公司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或者停止施工,來阻止他繼續違約,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截至記者發稿時,事件當事人毛小姐仍處于失聯狀態,事件仍在進一步協調處理中。(來源:東莞陽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