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大價錢定制全套紅木家具,到手后鑒定發現原材料不是紅木,而是“荷木”。消費者陳先生一怒之下,以欺詐為名將建材商告上法庭,近日該案在思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先生獲賠3倍賠償金114萬元。
雙方交鋒
消費者:紅木竟成荷木
2013年10月,陳先生向廈門某建材商訂購了一套家具,總造價54萬元。《銷售單》上載明家具材質為“緬甸紅樹(原木)”,根據建材商的說法,“緬甸紅樹”就是紅木的一種。
2014年底,全套家具交付。然而,墻板很快開始脫漆開裂,衣柜也變形干裂。陳先生委托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研究所對家具所用的木材材質進行鑒定,結果讓他大吃一驚:這不是紅木,而是荷木。
本以為只是建材商偷工減料,沒想到壓根是貨不對板。荷木雖然也能做家具,但價格跟紅木不是一個檔次,且在家具和裝修業內,對木料的分類并沒有“緬甸紅樹”一說。幾次協調未果,他以欺詐為由將建材商訴至法院。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他要求建材商返還已支付的貨款40萬元和3倍賠償金120萬元。
建材商:消費者自己誤解
面對陳先生的指控,建材商也在法庭上連連喊冤,表示從來沒有告訴消費者這就是紅木。
建材商說,這批木材來自緬甸,剝開樹皮后內部木材呈紅色,所以就叫紅樹,是緬甸當地人和供應商對泛紅木材的俗稱和統稱,他們只不過是沿用這種叫法而已。
那荷木和“緬甸紅樹”又是什么關系呢?建材商辯稱,荷木就是“緬甸紅樹”的一種。之所以在銷售時沒有說清楚,是因為他們原先也不知道這家具是荷木做的,只知道原材料是紅樹。
建材商告訴法官,紅木是當前國內家具用材約定俗成的名稱,含紫檀、花梨、香枝、黑酸枝、紅酸枝、烏木、條紋烏木、雞翅木八類。他們沒有用任何一個名稱進行虛假宣傳,如果消費者僅僅因為“緬甸紅樹”中的一個“紅”字就以為買到的是紅木,那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
建材商進一步指稱,中低檔紅木定制房門的市場詢價為10000元/樘,而原告購買的“緬甸紅樹(原木)”房門價格,包含600多元的五金、門把手才4000元/樘,更別提衣柜、墻板等其他家具,全套下來少說得上百萬。價格差距擺在這兒,陳先生應該知道自己買到的是什么材質的木料。
據此,建材商全盤否認了陳先生欺詐的指控。
法官判決
建材商構成欺詐
法官認為,經營者應真實、全面、準確地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信息,但建材商的種種做法都違背了這一義務。
首先,“緬甸紅樹”并非規范的木材名稱,陳先生不可能僅憑一個“俗稱”就正確認識到自己買的家具具體用了什么材料。其次,“緬甸紅樹(原木)”的表述方式本身就很容易引起誤解。各類紅木的價格相差甚大,不能認為消費者知道自己買的不是紅木。
法官認為,建材商已經構成欺詐。陳先生實際支付的貨款為38萬元,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欺詐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價款的3倍,即114萬元。至于已付貨款的退賠,屬于買賣合同糾紛,另案處理。
據悉,目前建材商已就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