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四處維權反被告
開庭前半小時開發商撤訴
新房入住三年,發現房子出現裂縫,以為就自 家是這個情況,樓上樓下的看,發現別家也有裂縫 ……家住華遠君城的王先生為此開始走上維權的路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維權的行為為自己招來官司 ……
反映:
“新房住了三年 發現多處裂縫”
今年58歲的王先生家住西安市太華路東側的 華遠君城小區。2012年,王先生裝修好新房后,滿心歡喜的搬進了該小區。
小區樓間距寬,便利店多,環境也優美,再加 上王先生給兒子的房子也買在這里,覺得一切都舒 心如意。而住了三年多后的2015年5月份,王先生
發現自家房內有了裂縫,“我家都貼了壁紙,按理 來說,有個小裂縫都一般是看不出來的,可偏偏, 在靠著衛生間門外的那堵墻上,隔著壁紙,還有是
一道明顯的裂縫。”王先生說,他看了房子的圖紙 ,此墻的中間一部分是承重墻,兩側是填充墻,看 來看去,他都覺得是承重墻出了問題,擔心之余,
他開始留意家中其它位置的墻體,發現小裂縫還有 不少。
“也有可能是自家裝修的問題,為了讓自己安 心,王先生又上樓看鄰居家的情況。”王先生說, 這一看,這讓他更鬧心:“樓上許多人家都有裂縫
,有的是大梁處,有的是承重墻,大小裂縫分布在 房間不同的位置……大家這么一碰頭,住的都不安 心了。”
走訪:
不同戶型的房有不同程度的裂縫
王先生說,他買的這套房子是小區的四期,當 時四期交房的共有6棟樓,約有800戶,他和他一棟 樓上的住戶便又到其它幾棟樓上走訪,發現也有裂
縫的情況,包括地下車庫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縫現象 。
2月29日王先生一行來到華商報社反映此事后 ,3月1日一早,華商報記者來到王先生所在小區, 根據王先生的指引,華商報記者在24號樓的兩個單
元多戶進行走訪,發現有些業主家的裂縫多,有些 家的少,有些裂縫能大一些,有一些是小細縫…… 分布的位置有的在電視墻與臥室相隔的墻上,有的 在橫梁上……
“我們當時買這房子的時候,一個平米少的有 6000多塊,多的都有8000多塊,辛苦打拼賺錢買 的房子,如今這么密集的出現裂縫,它究竟是正常
的裂縫、還是由質量原因而起?因為都不專業,都 說不上來這些裂縫究竟對房屋安全有沒有影響。” 為此,王先生說他和小區業主們開始維權,“我們
找過很多部門,像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政府、曲 江管委會、曲江管委會大明宮保護辦、省信訪局… …還到開發小區位于北京的地產總部……”業主趙
女士說,好容易有了些眉目。
進展:
多方商談 將委托權威機構進行檢測
早介入的是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房屋安全 鑒定服務中心于2015年8月12日曾對該小區24號樓 部分房屋出現裂縫一事進行了現場查勘,因大明宮
質監站已經開始對房屋進行現場檢測,該服務中心 在進行初步查勘后就退出進一步檢測工作。
2015年11月中旬,開發商委托建筑工程 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業主投訴的房屋裂縫等問題進 行檢測,結果顯示混凝土的強度和鋼筋符合規范設
計要求……裂縫屬于伸縮性裂縫……
對此結果,王先生質疑道:裂縫如果屬于伸縮 性裂縫,那裂縫還在增多,縫子還在增大,這怎么 解釋,這根本不符合規律。不管如何質疑,業主們
就是不認可這份檢測結果。
1月29日,西安市質監站質量科、大明宮質監 站、以及小區部分業主代表就此商議,由華遠君城 四期六棟樓業主自行推選18位業主代表,檢測目的
為明確裂縫成因及結構是否安全,檢測過程中業主 代表全程參與,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檢測中心進 行檢測,由大明宮建設局委托檢測,并要求建設單
位不參與檢測但必須配合檢測。初步確定檢測時限 于2016年12月31日止……
正當大家高興維權終于有了一大步進展時,沒 想到業主王先生竟然被開發商起訴了。早在有此進 展前,業主王先生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意外:
“四處維權,卻被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王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他是1月19號收到未 央法院的傳票,看完傳票,再看起訴狀,他才知道
是小區開發商把他告了,原因是他的維權方式及言論侵害了該公司的形象,損害了該公司的名譽……為此索賠100萬元。”
華商報記者在王先生提供的起訴狀上看到,訴 訟的事實與理由一項里,寫道:2015年4月份以來 ,華遠君城24號樓一小部分業主向原告投訴、反映
原告開發建設的太元路華遠君城四期24號樓出現墻 面裂縫問題,原告收到上述情況后立即積極與業主 溝通,并安排組織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制定維修處
理方案。被告未向原告報修過其戶內存在類似問題 ,卻對于原告正常處理客戶投訴進行多方阻撓、制 造障礙,且至今不間斷的鼓動該樓業主聚眾阻擾原
告對房屋裂縫問題進行勘察、鑒定、維修,以拉數 碼幅、網絡、媒體曝光等方式,對原告及原告產品 進行侮辱、詆毀、誹謗……且公然惡意散布原房屋
成危樓等的不實言論……尤其是在部門出具鑒定結 論后,仍聚眾以拉橫幅等方式對原告進行詆毀、誹 謗……受此影響,原告的售樓業績較之前明顯下降
、原告的名譽侵權行為已經給原告造成較大損失。
業主被損賠100萬元 開庭前開發商撤訴
訴訟請求有三條:判令被向原告停止侵害、公 開書面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承諾不得再發表侮 辱原告及其關聯公司形象的不當言論;判令被告賠
償原告商譽損失100萬元人民幣;要求本案訴 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幾名業主表示,王先生維權不僅是為了自己維 權,也是為多數忙于工作的業主維權,被狀告一事 大家都愿與王先生承擔,按照傳票,名譽權一案于
2月29日上午9時在未央法院開庭。2月29日一早, 王先生及一行小區業主來到未央法院,準備應訴, 哪知在開庭前半個小時,王先生被告知,開發商撤
訴了。王先生對此十分氣憤,他為些準備應訴,開發商說撤訴就撤訴,簡直是在戲弄人呢,就此要求開發商公開道歉。
開發商回應:房屋質量沒問題 撤訴有自主權
就此,華商報記者來到該開發商的辦公樓,客 服部李姓負責人介紹說,因為業主反映房屋裂縫的 情況,他們一直在積極處理,業主們說要檢測,他
們也多次請權威機構的專家來勘察現場,可業主就 是不認可,說這些人都是開發商請來的,不可信。
該負責人表示,現在有關職能部門介入,正在
商議檢測一事,他們在會購房合同的基礎上,該履行的一定會履行的,就目前多次檢測結果來看,他們的房屋質量是沒有問題的;關于撤訴一事,公司有自主權,沒有什么撤訴原因。(圖文壯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