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來二手房,打算簡單裝修一下趕緊入住,不料裝修的工頭帶著預付的裝修款不見了,這下千峰南路某小區的李女士著了慌。沒想到,小區所在的下元街辦大眾街社區幫忙聯系到工頭。元旦后,李女士終于要回了錢,現在已經找了新工人完成剩下的裝修。,她向記者講述這件事,提醒大家注意。
2015年夏天,李女士在千峰南路某小區里買了一套70平方米的二手房,李女士和愛人老家都在外地,而今在太原工作。為買這套房,夫妻倆拿出了全部積蓄,還借了外債。小兩口決定簡單裝修一下,在今年元旦左右就搬進來居住。
為省錢,又是二手房,夫妻倆沒有找裝修公司,經人介紹,找到了在小區里做過熱力管道工程的老劉。老劉閑暇時給人做裝修,恰好李女士所購買的這套房子,里面的管道改造就是老劉帶著工人完成的。
老劉報上的裝修標準和價格,李女士覺得合適,就將房子交給老劉來裝修。整個過程,李女士和老劉之間僅僅只有口頭協議。
2015年8月,老劉帶著工人開始給李女士的房子裝修,不過老劉表示要李女士根據進度付裝修費,李女士也答應了,“每次給他錢,我都沒有讓他打收條,就是覺得他在這個院子里這么熟悉,應該信得過。”說起來,李女士覺得大意了。
說好的一個月完工,裝修10天后,老劉向李女士要走了5000元裝修費,以后老劉就再也沒有出現,裝修工人也聯系不上他。“我和他聯系一直就是靠手機,他電話關機,發短信息也沒有任何回復,裝修工人找不到他,就向我要工錢。我也拿不出那么多錢了,而且活都沒干完,不知道怎么辦。”李女士說。
李女士求助到小區所在的大眾街社區,社區工作人員幫著她在老劉干過活的地方,多方找人打聽,終于有和老劉聊過天的居民說起老劉家的大概住址。按照這個信息,李女士終于找到了老劉,老劉解釋說,那段時間自己有其他項目,事情多又投資失利,于是影響到了李女士家的裝修進度。
元旦后,李女士終于要回了自己的錢。為此,社區提醒居民,類似的經濟行為,居民必須要和對方簽協議定合同,照章辦事。